瑞财经 徐迪 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关于对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志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7月3日,绿之彩(NQ:832014)实际控制人曾志平通过支付宝APP以管理员身份登录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商银行账号,以绿之彩名义申请100万元贷款,并于2023年7月3日及7月4日分别转款50万元至曾志平个人账户用于个人资金周转。以上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曾志平作为绿之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勤勉义务,对绿之彩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绿之彩成立于2003年9月,主要提供印刷包装服务,产品包括各种包装类彩盒、图书、宣传手册、海报等。服务客户包括普联技术、欧普照明、当纳利、南方电网、迪士尼等。
曾志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55.02%。
公开资料显示,男,1962年出生,1979年毕业于河源市连平县大湖中学;1980年至1988年先后任职于佛山市粤中印刷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天华彩色印刷厂;1989至2000年任佛山市城区明华印刷厂厂长,2000年后任职佛山市明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设立佛山市绿之彩印刷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绿之彩董事长、总经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