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邓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 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南宁市公安局中和派出所,感谢民警帮她找回了重要的财物。
时间回到10月15日下午4点。南宁市公安局中和派出所接到邓女士报警称,她乘坐大巴车从南宁市区回到中和镇新安村时,不慎将个人物品遗忘在大巴车上,包内不仅有6000元现金,还有银行卡、存折、身份证等贵重物品。发现财物遗失,邓女士心急如焚,于是赶忙求助民警。
接到报警后,中和派出所民警杜秋井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邓女士不记得乘坐的大巴车的车牌号,只知道大巴车是沿着G242国道一路驶向钦州灵山方向的。民警根据大巴车到站的时间进行排查,确定了该辆大巴车的车牌号,经过多方联系,终于与大巴车司机取得联系。得知大巴车司机已驾车到达灵山县陆屋镇汽车站后,民警杜秋井、辅警黄可孟带着邓女士马不停蹄地前往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汽车站,终于将她遗失的个人物品尽数找回。经过邓女士的清点,财物及贵重物品均完好无损。
警方也提醒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时刻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刘庆
通讯员: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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