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邮政管理局就保定市腾达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九分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保定市腾达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九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从文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粤泰滨江花园C16商铺
品牌:申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乐凯申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案件事实,性质和危害后果,处以罚款500元整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投递前时限和客户取得联系
承办单位:保定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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