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号称东半球最强法务部的任天堂终于出手了。
不过,告的不是某些人心心念念的国产手游,而是另一款话题作,自带“玩家喜欢”政治正确光环的独立游戏——《幻兽帕鲁》。
关于这款游戏,想必不用过多介绍了。
作为一款上半年的热门大作,《幻兽帕鲁》凭借各种打工人梗,以及对“宝可梦”系列抓宠玩法的微创新,吸引了大批玩家。同时,也带起了新的一轮,对“宝可梦”系列开发商Game Freak,多年以来不思进取的口诛笔伐。
可彼时当大家都认为,《幻兽帕鲁》在前极道企业任天堂眼皮子底下蹦跶,必将招徕法律的铁拳时,老任却一直没有出手,反而让《幻兽帕鲁》抱上了索尼这条大腿。
直到今年9月份,任天堂终于正式对幻兽帕鲁提起了诉讼,似乎正印证了当时国内的一个传言——老任是打算把帕鲁养肥了再杀。
可是,在玩法抄袭如此难界定的今天,号称最强法务部的任天堂若想告《幻兽帕鲁》,真的能赢吗?
我就抄你玩法了,你能怎么地?
首先要搞清楚一件事,任天堂想告《幻兽帕鲁》什么?
和粉丝之间打嘴仗不同,即便《幻兽帕鲁》的玩法属于是,但凡听说过宝可梦系列,都会觉得像的程度。但玩法抄袭这种事放在法律层面,能算得违规吗?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律界,特别是游戏产业较为发达的欧美法律界,玩法抄袭通常来说都是不被算作是知识产权侵权的。
这事儿也可以理解,毕竟如果要求所有厂商做游戏都得自创一套独有的玩法和逻辑,无异于疯狂重复造轮子,更能让《雷神之锤》《莎木》这种开创了某种类型游戏玩法的老屁股,在功劳簿上吃老本吃到死。
1988年,开发商Data East USA起诉了另一家游戏公司Epyx,声称其游戏《International Karate(国际空手道)》抄袭了自己的《Karate Champ(空手道冠军)》,严重侵犯了版权。
作为电子游戏史上最早几起版权诉讼之一,该案最早在加州北部地区的地方法院开庭,初审的法官一眼鉴抄,直接给Epyx下了禁令,认定该公司侵权并发出了禁令。
这也可以理解,在当时许多人都不了解电子游戏开发的情况下,两款游戏无论是主题、动作还是玩法都高度类似,无论粉丝怎么洗,这都是抄袭无异了。
但是Epyx在败诉后,又提起了上诉,这次寻回上诉法庭推翻了初审的判决。他们认为,原告游戏中关于空手道动作、场地的各种设计,都是来自现实中的空手道运动,并非自己独创的,因此被告的作品算不得侵权。
顺带一提,之前作为原告的Data East,后来也因为“抄袭”街霸被告了
该上诉判卷,其实依据了知识产权判例中的“混同原则”和“场景原则”。
前者即表达某项事物的方式有限时,两个作品用同一种方式表达算不上侵权——举例来说,我作文里写自己用树叶烤地瓜很好吃,你也写用树叶烤地瓜很好吃,在只有扫完落叶后烤的地瓜最好吃前提下,这样就算不得抄袭。
后者即表达某种思想,需使用特定元素时,使用同一种元素也算不上抄袭——举例来说,你是手工艺人用古代神兽做工艺品,我是建模师用同个神兽做游戏装备,也算不得抄袭。(此处没有影射)
但这并不是说,混同原则和场景原则,就成了游戏开发商的免死金牌。大部分情况下,它只适用于拥有现实题材作为依据的游戏,而纯粹以抽象玩法为主的游戏,这两项原则就不适用。
举例来说,就是《俄罗斯方块》。
虽然这个诞生于共产主义苏联生命末期的游戏,其版权混乱的都可以写好几篇文章了,但它实际上是最不好抄袭的游戏,因为它的玩法实在和现实世界联系得太少了。
2009年,Xio在iOS上架了一款名为Mino的俄罗斯方块游戏。
该游戏除了对原版进行了美术与音效元素进行了替换外,其他地方基本照搬,唯一值得说道的就是加了个多人模式。
完全一致
也因此,游戏在上线没多久,就遭到了“俄罗斯方块公司(Tetris Company)”的投诉,并光速下架。
然后Xio却并未死心,对苹果提出了抗辩,最终两家公司对簿公堂。
在法院环节,开发商Xio大言不惭的表示,自己就是原样临摹了俄罗斯方块,然而自己熟读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只抄袭了不受法律保护的玩法部分。
而俄罗斯方块公司则认为,虽然玩法不受保护,但为实现玩法所设立的诸多游戏规则,则应当被认作受法律保护的,即游戏中方块下落、旋转的方式、方块的形状等。
最终法院判决Xio败诉,俄罗斯方块凭借着自己游戏设计上的重剑无锋大巧不工,赢得了这次诉讼,这也是为了像俄罗斯方块、吃豆人这样的游戏很少有被抄袭的原因——你只要抄了他们的玩法,基本上就类似于抄全部了。
所以像这种的《俄罗斯方块》就很安全
这也是为是为何前几年,国内厂商高举微创新/缝合怪旗帜的原因。在法律层面,哪怕你把市面上所有游戏的玩法都缝合在了一起,只要能够形成自洽的逻辑,各个模块中有合理的耦合度,你不仅拥有不败金身,还能反手把别人告了。
最合适的例子,就是这两年国内两家三国题材SLG的法律纠纷,其中被告获得了光荣三国志授权,原告则完全“全华班”。然而最终确实原告获胜,原因是后者游戏中许多玩法/元素,如出生州、武将战法、关隘、粮草等设计都被抄走。
但被告则表示,这些设计无论是在其他SLG网游,还是《骑马与砍杀》《魔兽争霸》这样的策略单机里都很常见,因此这些设计并不具有独创性,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在最后的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虽然这些玩法设计许多都已成为范式,但将其结合并形成自洽逻辑,这种结合的手段原告具有独创性,最终被告被判修改并赔付。
怎么样?是不是有点眼熟?缝合了一堆玩法,并用某套逻辑粘合起来,是不是像极了又有抓宠玩法、又有射击玩法、又有模拟经营的《幻兽帕鲁》?
只不过“宝可梦”胜在出的早,要是帕鲁找个几十年上线,今日恐怕攻守之势异也!(暴言)
而且顺带一提,上一张配图gif里的那个,缝了《塞尔达传说》与《我的世界》的游戏《创世理想乡》,也是《幻兽帕鲁》开发商做的!
著作权法算是给他们玩明白了
当然说了这么多,其实主要还是为了说明,为什么大家最能看出的“玩法抄袭”恐怕无法成为任天堂起诉《幻兽帕鲁》的原因。
而他们起诉的依据,现在主要还是有两个说法。一为Ai创作,二为专利侵权。
专利狂魔,出击!
这两个说法,其实都没得到任天堂官方的认可。
Ai创作的说法,其实来源于一张外网转内网的截图,大体就是说某个《幻兽帕鲁》团队的员工,在职时被老板要求拿宝可梦的图鉴用Ai跑出帕鲁的形象。现在离职了,决心与这种不良行为抗争到底。
从我个人的角度,虽然《幻兽帕鲁》的社长早年间在社交媒体上爆了不少典,但在当时他作为一家小公司的老板,日常在互联网上口嗨算不得啥事。但我其实不太相信得这种说法,一来是这种没来由的说法,可信度实在是太低了。
我去,是X截图,不得不信了
二来若是真拿AI跑出来的形象,那取证太容易了,就像任天堂重拳出击众多国内“宝可梦手游”那样,要告早告了,因此这个就不多展开说了。
律师Kiyoshi Kurihara在接受日本雅虎采访时表示,这次诉讼很可能将会是一次专利诉讼,并且认为《幻兽帕鲁》触犯的是“宝可梦”系列注册的,通过投掷精灵球捕捉生物的专利。
该说法在我看来的可信度更高,一来这完全符合任天堂专利狂魔的形象,要知道任天堂如果真的在专利上较劲的话,那大半个游戏圈都要遭殃。比如大家在几乎大部分手机游戏里都能见到的虚拟遥感技术、滑动触摸屏进行攻击的设计,其专利权都在任天堂手里。
不过好在任天堂不是专利警察,不会拿着专利到处吃拿卡要,专利大部分都是防御性注册,只有在个别厂商跳脸的时候,拿出来当作惩戒的工具,国内玩家最清楚的就是任天堂诉《白猫计划》开发商COLOP一案。
如前所言,任天堂早在智能手机时代前,就通过自家掌机NDS注册了虚拟遥感技术。但大多数情况下,无论是手游厂商还是主机厂商,申请授权即可使用这项技术。
而《白猫计划》则认为自己在游戏中,设计的带有弹性风格的摇杆,属于自己的独有专利,最终才遭到了任天堂法务部的铁拳。
顺带一提游戏国服当初的宣传也是宣传这个弹性操控
最终,该案以庭外和解结案,《白猫计划》赔偿任天堂包括律师费在内的33亿日元。
但要知道,原本任天堂在起诉中控告《白猫计划》的六项专利,从虚拟摇杆到蓄力攻击再到联机系统,无一不跟核心玩法高关联,要是全改基本等于停服,完全就是奔着一口气弄死对方来的。
我认为这次任天堂出手,是专利诉讼可能性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专利诉讼已经相当成熟,很多地方都可以套用电子游戏出现前的经验,不像玩法抄袭这样判定起来那么麻烦。
而成熟,就代表不会出现意外,就代表专业的法律团队胜率高,而只有追求必胜,才能担得起最强法务部の名。
游戏行业专利侵权胜率高的最好例子,同样是在日本,就是那个已经基本算不得游戏公司的Konami。
作为行业中有名的专利恶霸,即便主营业务已经跟游戏没啥关系了,可在2022年科乐美成为了全球申请专利数最多的游戏公司。
估计一大半都跟柏青哥有关吧
同时,在申请了这么多专利后,他们也不忘设卡收费。
比如音游中最常见的一个设计,按下按键,游戏中就会出现相应效果音的设计,其专利就在科乐美手上,也即“BEMANI 特許”。2001年,科乐美就以此起诉韩国音游《EZ2DJ》,科乐美虽然首轮交锋败诉,但也极大的影响了该游戏运营。
6年后,韩方重新整理了该案,并改判《EZ2DJ》败诉,运营方需停运旗下多款游戏,并赔偿科乐美117亿韩元。
2008年,科乐美又起诉了音游《DJMAX》,最终以庭外和解收场。
除音游外,科乐美也对Cygames重拳出击,在去年起诉了《赛马娘》专利侵权,至今还未有判决结果。
不过好在,这些专利都有期限,通常都是20年,“BEMANI 特許”也已在2018年过期且不可延长。否则,很难想象如果有科乐美这样的版权恶霸在,游戏行业将会倒退多少年。
最后,从一个玩家的角度来看,我个人还是觉得这次的这次诉讼,最终大概率还是会以庭外和解收场,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而且《幻兽帕鲁》的开发组成员(特别是那个社长)酷爱口嗨,但还没到那些国产宝可梦手游的跳脸程度,要知道当年他们可是赔了任天堂一亿多人民币。
毫无授权,基本是踩在任天堂脸上拉屎了
但如果真的到了宣判结果的那一步,恐怕就是个更加双输的结局。
要是任天堂赢了,以大欺小被人诟病是跑不掉的,毕竟《幻兽帕鲁》真的很好玩,而且开发公司又确确实实是独立团队。要再进一步,被有心人士带起节奏,真被人当作黑化勇者准备学科乐美当专利恶霸,恐怕付出的公关经费不会比诉讼收益少。
要是《幻兽帕鲁》赢了,更是会带来一阵不好的风气,嗯抄成熟作品,然后硬缝合将会是独立厂商以小博大的最好方式,在拥有法律上的免死金牌后,会有越来越多这样的作品涌现,逐渐将独立游戏的创意扼杀。
所以我个人最希望的结局,还是双方庭外和解,《幻兽帕鲁》适当赔偿,就当为之前的口嗨和狂妄买个教训,对其未来逐渐成为成熟的游戏开发商,也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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