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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
9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开发布了《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同时废止。
一、质控指标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质控指标体系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科学化、精细化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我委印发《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对提升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行业发展,重症医学领域产生了一些新的高质量循证证据,推动重症医学诊疗理念不断进步,相关诊疗指南也进行了多次更新,原有的质控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根据行业发展现状,结合既往工作经验,我委组织国家重症医学专业质控中心修订了《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
二、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了部分反映重症资源配置结构的指标,如医师床位比、护士床位比,加强对重症医学资源变化情况的监测。二是将近年来行业高度关注的,影响患者预后功能的关键技术,如:俯卧位通气、镇静镇痛等纳入。三是对部分原有指标的定义、计算公式、意义根据既往使用情况和行业发展进行了更新,并充分考虑指标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后续,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行业发展,不断健全和优化重症医学专业质控指标体系。
三、指标的应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质控指标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质控指标的定位和内涵,发挥质控指标的工具性作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质控指标开展自我管理,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要根据质控工作需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规范指标应用,避免将质控指标异化为对监测对象的约束性要求,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新闻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争上游有话要说:
随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对医疗质量管理的需求逐步增强,质控指标设置也越来越精细、科学,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也更高。在我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在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日益成熟、医疗质量安全基线情况逐步清晰的基础上,为帮助有关部门更好地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落实《质控指标》的要求,促进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争上游“智慧卫监”平台专门开发医疗机构自查自报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执业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工作流程实时监管。系统可实现自查流程全自动、执业要求全覆盖,以精确数据为基础的质量改进模式,为医疗机构日常执业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随时进行纠正改进,实现“预防为主、风险前移”,降低医疗机构执业风险。同时帮助相关部门在维护医疗行业秩序时创新监管模式和方法,智能分析数据,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率,更好地完成质控工作。除了自查自报系统外,争上游科技还有医疗废物追溯管理、疾控督导管理、疾病诊断预警管理软件、医疗美容监督管理平台、医疗机构现场校验管理信息系统等一系列医疗卫生相关的智慧解决方案,以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多种信息工具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打破信息壁垒,提升医疗服务的协同性和一体化水平,不断促进医疗机构自律执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计划的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二、广东省佛山市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谱写职业健康监管新篇章
广东省佛山市是全国唯一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全国第4个工业产值超3万亿的城市,企业数量多,传统产业占比较高。佛山市卫生健康局认真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夯实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探索审慎监管,做好职业健康监管“放”的篇章
佛山市申报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3.9万余家,结合职业病危害特点和职业健康管理现状,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将未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未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未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等违法行为纳入《佛山市卫生健康部门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对于存在这些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并能期限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期限改正的,由执法部门指导企业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监管有力度、处罚有温度”,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共办理包容审慎执法案件5宗,依法减免罚款金额30万元。
二、探索多元监管,做精职业健康监管“管”的篇章
(一)大力推动分类分级监管。积极探索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模式,结合分类结果进行差异化监督执法,除对丙类用人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有针对性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对乙类用人单位按常规比例频次开展抽查外,对甲类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等执法模式,通过佛山粤执法平台非现场执法板块向用人单位发出云巡查,实现“无事不扰”。2023年全市完成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5505家,其中核定甲类1689家、乙类2142家、丙类1674家。
(二)率先于省内开展职业健康园区建设试点。在全市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示范工业园区试点创建工作,拟定《佛山市职业健康管理示范工业园区创建考核标准(试行)》,将机构职责、教育培训、日常监督等11大类36项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指标纳入对工业园管理机构的考核,推动工业园管理机构加强对园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提升园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建设职业健康工业园7个,相关园区基本形成“企业负责、园区监督、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共管”职业病防治新格局。
新闻来源:中国职业健康
争上游有话要说:
创新“互联网+监管”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模式是解决长期以来依赖数量十分有限的监督员每年挨家挨户上门“巡查式”现场监督困境的新路径。为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需要,争上游科技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关于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创新研发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管理平台。平台将“互联网+”技术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相结合,建立符合标准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分级分类自查表,有效提升用人单位自查自报工作的效率,减少错报漏报,完善企业自身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落实从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接触岗位管理到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全流程管理,并实时将相关分级分类信息报送监管平台。监管机构通过平台给用人单位推送职业病防治相关预警信息,实现监管机构与用人单位的互动管理。平台帮助监管部门以职业卫生分类监督管理平台的数据分析为依据,对较好企业优先“非现场监管”,对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对较差的企业继续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形成监管压力梯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维护好营商环境的同时引导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帮助有关部门进行有温度、有包容度、有力度地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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