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连云港市赣榆区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专项活动销售企业遴选工作的
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全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准备工作,现就组织参与线下核销企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自愿报名参与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赣榆区内注册),所销售的产品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要求,依法诚信经营,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良好,为当地经济增长、社零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连云港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信用报告登记不得为C+及以下);
3.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电子台账,可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满足政府部门审计要求;
4.同意与支付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5.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门店近三年无产品质量违法记录;
6.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
7.活动门店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8.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9.商品池内商品符合政策要求、门店营业执照与主体一致、禁止销售给单位等非个人行为、禁止空开发票、企业倒货等行为。
10.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遴选按照边实施边扩容、成熟一家启动一家的原则,在支付结算平台完成对接并满足发放补贴等条件后,及时开展专项活动,后期视情开展滚动报名。第一批遴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下午3点前。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咨询电话:13815669981
电子邮箱:3193882558@qq.com。
附件:2024年度连云港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销售企业遴选报名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商务局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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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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