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由河南省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引起了众多网友的重视,也给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贾柯一个巨大的希望。
通报不长,是这样写的“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但通报内容却很丰富。
第一、针对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叶县强拆果园”事件,已经得到叶县的上级平顶山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相应工作安排。
第二、联合调查组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其中纪委监委牵头,目的非常明显,就是震慑某些党员干部的“王霸之气”;自然资源和规划就是原来国土局的职能,主要负责土地规划方面的鉴定工作。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则是配合“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强拆事实”的认定工作。
“叶县强拆果园”事件的主人公有两位,一位是“梨花庄园”的果园主贾柯,他自2014年大学毕业后开始返乡创业,承包了30亩的梨园,迄今近十年时间。
另一位是叶县政府的常务副县长胡炜哲,他亲率400余人的执法队伍,挖机开路,强行拆除了贾柯的“与高速有冲突”的7亩果园。
在叶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百度百科上均显示,胡县长是县委常委、党组副书记。最不合理之处在于,1971年5月出生的胡县长,在1985年3月不满14岁的时候就在区人大参加工作了。
虽然后来进行了“紧急”修改,把胡县长参加工作的时间变更至1988年,也由此可以看出叶县的政务工作并不严谨。另外,胡县长年纪轻轻就能到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任职,其非同寻常的个人背景,也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事件虽然闹得很大,但其中的道理其实很简单:一条高速规划要从30亩果园里面经过,占用了其中7亩的果园,那么就按国家的规定赔偿那7亩果园的损失就好了。
所占果园部分经评估公司按经济林评估,金额为319万元,但县里领导不认可,只愿意按最低的零星果木标准补偿18万元。双方差异如此之大,县里不愿意出那么多的赔偿款,冲突由此产生。但胡县长他们忘记了,那个果园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本钱,贾柯当然会抵死不从。
让人痛心的是,当网友们看到贾柯如同牲口一般,被强拆人员倒吊着抬走之时,哪里还有在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幸福感?看到的只有野蛮的暴力和法律的空白。
让人气愤的是,事后胡县长的态度,那也是十分强硬,官气冲天,他说“你想告我就告我,我负责!”丝毫看不出作为一名人民公仆的领导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作风,完全把自己放在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如此野蛮地对待普通人民群众,无视正常的法律程序,肆意妄为,无疑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极大蔑视,引发了人们对权力和法治的深刻思考。
幸好的是,事件通过网络媒体的力量,及时引起了上级平顶山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也关注着事件下一步的进展情况。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世间发生的不平事,如今都要靠网络曝光才能引起上面的重视。这样的现象其实不正常,应该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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