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是“失信惩戒”的后半篇文章,对经营主体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菏泽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市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措施,推行失信企业“唤醒”服务、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两书”同达、“首违不罚”和学法考法减免罚款等惠企措施,帮助市场主体挽救和修复失信行为。2024年以来,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4531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4家。
落实政策,拓展修复渠道
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信用修复工作,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初审速度。同时,建立“两书同达”的工作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提示企业行政处罚决定将可能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各级政府部门信用网站向社会公示,告知企业信用修复渠道、流程,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信用修复成本。
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积极优化修复流程,主动指导企业准备材料,鼓励企业重塑信用。一是增加修复途径。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修复模块,提交异常信用修复申请,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在线审核。此模式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全程“不见面”“网上办”,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让企业觉得暖心。二是压缩办理时限。企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申请人已纠正违法行为,仅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即可“容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办结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内”。三是积极帮扶指导。对提交的修复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安排专人对企业联系人进行“一对一”指导,提供材料复印绿色通道,帮助其尽快修复失信信息,降低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
源头防范,营造守信环境
将监管与宣传相结合,打好“失信预防针”。对即将逾期未年报企业、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前,积极通过电话联系或发送短信提醒企业负责人及时履行信用信息公示义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政策和法律辅导,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及时规避法律及政策风险;同时教育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真正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