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长汀县,
对制毒犯廖某验明正身,
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廖某,男,
1979年8月11日出生,
小学文化,长汀县南山镇人。
2017年3、4月间,
罪犯廖某纠集他人,
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同年5月6日,
其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
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
晶体12.78千克,
液体44.54 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廖某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中国禁毒
编辑:言之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张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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