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某通信集团公司职员的刘某伙同向某、王某盗用 3400 余户家庭宽带账户,私搭基站贩售流量……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 万元至 1.4 万元;没收各被告人作案工具;责令三名被告人继续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2023 年 11 月 14 日,某通信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在进行日常经营业务核查时发现,有一批宽带业务账号(5055 个)后台流量超大,高度疑似他人盗用宽带开展 PCDN 或者宽带出口经营。
11 月 15 日,公司进一步核查宽带账号登录数据,经过技术分析,筛选出 57 个 PON 端口下有多个账号登网,涉及长沙市岳麓区多个小区 3542 条宽带,基本可以确定他人盗用宽带的事实。
经公司内部纪律部门调查,11 月 18 日,刘某向公司交待了自己的基本犯罪事实,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12 月 6 日,公安机关将刘某、向某、王某等涉案人员抓获。
刘某 2014 年自某名牌大学人工智能专业毕业后进入该公司长沙分公司工作,努力工作多年,成为了岳麓区建维中心的集客建设经理,负责公司光缆设备建设施工及开通业务,以及相关资源申请。 公司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承包给第三方,第三方施工、管理及人员考核均由刘某负责。 2021 年底,第三方合作单位中负责高新区宽带维护工作的向某带朋友王某找上门来商谈“搞钱”门路。 王某自学了网络服务器维护工作,发现了网络运营和维护的“商机”,即短视频、直播业务火爆,各方平台对于流量的需求巨大,盗取家庭宽带“沉睡”账户流量整合,引流到私建基站,贩卖流量到直播平台。
在金钱的诱惑下,三人利用手中的资源开始干起来。
(1) 刘某负责基站选址、电话遥控指挥;
(2)向某利用职务便利,从后台获取闲置客户的流量使用情况,并将用户信息和后台数据发给负责技术的王某;
(3)王某则负责窃取流量并对外出售获利。
2022 年 8 月至案发,三名被告人通过上述方式共计非法获利 79.4 万元。
在公司内部审查期间,被告人刘某主动交代相关事实并退赔损失款 48 万元,并于案发后再次退赔 20 万元。被告人向某向公安机关退赃 8000 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三名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或者坦白以及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情节,在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基础之上,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及罚金,并责令退还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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