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借调到县政府办算不算好事?
碧翰烽/文
一位2002年出生的男公务员自述:2024年应届刚刚毕业上岸家乡的乡镇公务员, 有五年服务期。单位离家16公里,很方便,刚到还不到一个月,被主任通知借调到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说是找个机灵的小伙子,但实际到底如何也说不好,和我同时期有一个男应届选调生,应该是接到通知,咋我俩之间选了我,可能我看起来比较蔫。
县政府办离家3公里,自我感觉文笔还算可以,有想晋升的想法,不知道这次的借调到底算不算好事?
刚刚大学毕业,就能上岸公务员,在当下千军万马考公务员的大潮中,能够一举成功,也算是非常不容易了,值得可喜可贺。虽然是在乡镇,也属于相当不易了,想想那么多年轻人不知道考过多少次、考过多少个地方,依然难以上岸。
回到上面所讲的“借调”问题,其实就涉及到四个问题:
第一,关于五年服务期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服务期内的乡镇公务员是不允许借调的,而且借调了也不能抵消服务期。除非采用的不是借调方式,而是采取跟班学习之类的变相方式。但依然面临麻烦。所以,服务期内的借调,需要慎之又慎。
第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问题。这是当前的一条红线,尤其是乡镇公务员,上级机关是一律不准借调的。而且,根据最新出台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所以,不仅是乡镇干部不能借调,就是县级也不能借调。
前不久,一个是某团省委,一个是某区教育局,就是因为借调干部问题,被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典型案例,而被通报。如某区教育局长期从中小学校抽调借用教师,借调教师占全局工作人员比重曾高达60%以上,有的借调时间超过20年。
如某团省委以“挂职”名义大量违规借调工作人员,按规定“借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但团省委明确干部“挂职”时间为1年,期满后还可以“续挂”。按规定不得借调“新录用(聘用)乡镇工作人员未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但团省委依然借调。团省委借调干部范围广、时间长、人员多,“体外循环”情况突出,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
近来,不少地方和单位加大了对借调干部的清理,不少单位借调干部纷纷被退回到原单位,还给现有单位工作造成了一定困扰,但是,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关于基层锻炼的问题。能够到乡镇基层工作,其实是非常难得,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会涉及到综合协调、文字材料等类似于机关的工作,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处理具体问题和实际工作,这是机关难以遇到的。
现在有些机关干部之所以不接地气,甚至有些纸上谈兵,如文件、讲话中空话套话太多,设计的督查检查考核指标纷繁复杂,热衷于检查台账资料、收集表格材料,以及制定不切实际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等等,往往都是缺乏基层真正历练的表现,坐在机关办公室里想当然。
当然,还是要说一说,借调也还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一方面是对个人的锻炼,另一方面也是加强上下级之间人员流动或互动的方式,既是上级了解下级人员或工作的一个窗口,也是下级熟悉上级工作或规则的一个机会。
关键问题在于,要讲规范,讲规则,不能给基层增加负担,不能造成用人混乱。
而对于个人来说,只要在符合政策法规的情形下,能够有到上级机关,特别是诸如政府办等类似机关的借调,的确是一次难得的锻炼,还是要珍惜机会。不要怕吃苦,不要怕吃亏,至少要明白一个道理,人挪活,树挪死,如果一成不变,很多时候是没有机会的。变,就意味着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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