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温州零距离》反映,几年前,他们从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村民手里购买了瓯堡锦园安置房的指标,在办理房产证时,因为他们是非大堡底村村民,需比本村户口的业主多缴费用近10倍,而在他们购买建房指标时并无相关约定和告知,这让业主们感到难以接受。
业主马先生告诉记者,8月中旬他们接到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知,瓯堡锦园非本村安置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先将不动产权证从村集体过户至本村人员名下,再由本村人员过户到非本村户口业主名下,而如此操作会让他们多缴纳许多费用。
除此之外,非本村户口业主自行与本村人员约定代办过户手续,还需向大堡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代办费2000元/套。公益性建设资金100 元/平方米。
瓯堡锦园非本村户口业主 马先生:差价的话大概在9万,就是说本村的话,大概1万,我办的话要10万。跟我们相同遭遇的有150户以上,整个小区一共就400户。(当时)就是冲着那个直过户的名头,我们100多户就直接买了这个小区(房屋)。最主要就是我们一开始购房的时候跟我们说的就是一个直过户的指标,没有跟我们说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费用。
马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在2019年从村民手中购买了安置房指标,并与大堡底村签订了认购合同,现场还缴纳了名为安置房转让公益资金,实为改名费的3000元钱,当时并未有人向他们告知办理房产证时还需二次过户。
瓯堡锦园非本村户口业主 诸先生:认购合同我们是跟村里直接签的,签的时候他当时提到产权登记的时候没有说是需要二次过户,只是说先转到村合作社名下,然后我们自己再通过村合作社提供给我们资料办理就可以了,而且我们当时从村民(手里)买的时候,我们双方签的买卖协议上也是明确写到,我享有安置房指标的一切同等待遇。
在诸先生提供的认购合同上,记者看到该合同甲方为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整份合同也并未提到非本村户口业主办理产权证时需二次过户,那么大堡底村委为何会突然出一份需二次过户的通知呢?记者找到了梧田街道大堡底村党总支书记张化。
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党总支书记 张化:这个钱都是交到区里的税务部门。这个钱都是交到他(瓯海区税务局)那边去的,我们村里没有收到这个钱。
记者:还有一个就是关于这个代办费,为什么他们就需要收呢?因为办的话也是他们自己去办理的,为什么还要有一个代办的钱呢?
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党总支书记 张化:这个要不你们先别拍了。
张化拒绝了记者继续采访拍摄。随后,记者又来到瓯海区税务局,税政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有安置房指标的本村村民在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时,从村集体过户到个人只需缴纳契税,而非本村业主无法直接从村集体过户到非本村户口的个人,办理产权证时需要二次过户,故而除了缴纳首次过户的契税外,二次过户时还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
◎来源:温州零距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1、
2、
3、
4、
5、
6、
7、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