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个网友问我,说他在网上看到一女子找人约饭信息,就和对方联系了,两人酒足饭饱后就去酒店开房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找他要钱被他拒绝了,女方威胁要告他强奸,他问我应该选择私了给钱,还是选择公了?两个人发生了关系时女方虽然喝了酒但没有达到醉酒的状态,事后女方主动选择向男方要钱,而不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个不符合常理。
这个网友可能遇到了所谓的仙人跳,你是无辜的,你害怕什么呢?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公了,主动向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这才是硬道理。在重庆敲诈勒索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达到了敲诈勒索罪刑事立案的标准。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不知该怎么办,可以私信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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