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仁济医院西院前广场,一块玻璃钢仿石雕的大石碑赫然醒目,它就是《仁济医德十二条》纪念碑,由原仁济医院院长陈邦典于1945年牵头制定。
在抗战前夕,陈邦典曾是仁济医院泌尿科特约医师。他上任院长一职后,除了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还十分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改进医院的医疗作风,并于1945年牵头制定了《仁济医德十二条》。
印刻成铜字的医德信条,熠熠生辉,至今读来仍具有发人深省的现实意义。该纪念碑的落成,有利于激励当代仁济医护人员继续传承和弘扬“仁术济世”的院训精神,也为美化医院就医环境增添了一道亮丽的文化风景。
《仁济医德十二条》原文
1、医者之一生,乃为他人非为自己,不思安逸,不顾名利,唯舍己救人而已。除保全人之生命,治愈人之疾病,宽解人之痛苦外无他。
2、对病者仅以病者视之,勿顾贫富贵贱或其它。
3、不可固执,不可将病人做试验工作,应谨慎周密。
4、除精研学术外,尚应注意言行,使病者信任,然倡诡诞之奇说,以求闻达者大耻也。
5、与其劳乏而做粗漏之数诊,不如劳心而作细密之一诊,然不应妄自尊大而不愿作复诊。
6、对不治之病,仍求宽解其痛苦,保全其生命,乃医之职责者,弃而不顾者反于人道也,纵令不能救亦应安慰之,决不可告之以不治。
7、尽量为病者减少费用。
8、常笃实温厚、不多言、不赌博、不饮酒、不好色、不贪利而得世人之好感。
9、对于同业者,爱之敬之,虽不可容者亦应忍之,决不可议他医,论人之短,乃圣贤之所戒,老医敬重之,小辈亲爱之,若问及前医之过失,则答以其治法之当否现症不能判断。
10、若病者舍曾依托之医者,而窃就他医,则不可随便与谋。必先告其前医,闻其说然后从事。
11、医者应将病者隐情,严守秘密。
12、纵使遭受威胁,亦决不利用医学知识作违反人类之行为。
记者 / 谭欣洁 张博文
编辑 / 樊陆佳
图片 / 王勇
视频 /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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