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政务网留言:前期关注过政府下发文件要求物业公司根据文件调整物业费。我们也咨询过保利观堂物业工作人员,收到的回复是他们不知道有这个文件,没有收到通知要下调物业费!物业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属于民生问题。请协调保利观堂物业为什么拒不执行政府下发文件要求,还是里面有其他问题!
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依照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下发的《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第一条,根据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面积规模确定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上限,其中,收费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内,上浮幅度不超过20%;收费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以内,上浮幅度不超过10%;收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不得上浮。对此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下调物业费,并将超上浮标准收取的物业费自2024年2月1日起计算退还给业主或顺延至后期物业费中(本通知公布的分等收费标准适用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是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明确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具体收费标准的依据)。
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于2024年5月31日,向全区物业公司下发《关于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超出政府指导价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已要求物业公司根据规定进行整改。另经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已跟区住建局物业办沟通,现住建部门正在核算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面积,如物业不按文件执行最新标准的物业收费,将把案件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