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运河区卫健局沧州市精医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医诊所)涉嫌使用一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对患者开展诊疗活动、将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与生活垃圾混放和未及时转运医疗废物的三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查明精医诊所存在上述三项违法行为的事实。
针对使用一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对患者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运河区卫健局责令精医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将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与生活垃圾混放的违法行为,运河区卫健局责令精医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未及时转运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运河区卫健局责令精医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运河区卫健局责令精医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精医诊所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运河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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