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六连霸”议员的民进党民代林宜瑾涉诈领助理费,台南地检署21日搜索她的台民意机构办公室和台南永康服务处,带回19人讯问,其中17人陆续交保、请回,林宜瑾则以1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而昨天(27日)有消息传出,台湾检方之所以这样搜查,是因为有掌握到林宜瑾涉嫌持助理的薪资账户提款卡领钱、交易,而该名助理当时正在服役。
据了解,全案是台南地检署2020年接获检举立案调查的贪污案,林宜瑾并非诈领民代助理费,而是涉嫌在担任议员任内,以人头助理及回捐等方式诈领助理费约200万元,涉“贪污罪”及“伪造文书罪”等。检调搜查到3本关键账册,林宜瑾当庭坦承犯行,并愿意缴回不“法”所得,以争取轻判或缓刑,回到家后即不再强调自己未涉不“法”。
据调查,林宜瑾从台南县市合并之前就涉嫌犯案。任台南县议员期间,依“地方民代补助费条例”每月可向议会申请助理补助款8万元,县市合并后增加至24万元。林透过办公室向议会申报每位助理月薪,约为3万多元至4万元左右。但助理在薪水入账后,每月须回捐5000至9000元不等,当成办公室及服务处事务费,每位助理实际领到的月薪为2万元左右至4万元左右。
台湾检调查出,林宜瑾犯案模式,与7月底遭台北地院依“贪污罪”判刑7年4个月的前新竹市长高虹安相同,都是先将助理费报满,再由领到薪水的助理每月回捐5000至9000元不等金额当成事务费,用在服务处及办公室的日常开支。遭收押的林宜瑾永康服务处主任黄品瑜,在全案中角色类似高虹安案的行政主任黄惠玟(小兔)负责管账。与高虹安不同的是,林宜瑾当庭坦承犯行,黄品瑜却否认造假,因此遭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岛内媒体人谢寒冰27日指出,林宜瑾原本想说用助理的提款卡来提款就没事,也抓不到,而且那助理当时还在服役。但问题是林宜瑾给检方的理由却称,当时要缴钱临时没钱,所以从助理提款卡拿。“有听过这么离谱的说法吗?”谢寒冰质疑,“这个助理的提款卡为什么会在你那边?这太奇怪了,怎么都说不通”。谢寒冰更断言,很明显那个助理就是当林宜瑾的“人头”不知多久,就一直不断用这种方式往来。
林宜瑾在民进党属“新潮流系”,经过学运、社运、选举历练,主持现场功力在同辈民进党人中非常突出,是派系着力栽培的中生代成员。她的“养成之路”,是民进党人某一典型,也是台湾政治发展的时代缩影,如今却传出身陷诈领助理费。若被贪污判刑有“罪”,依台湾地区“选罢法”排贪黑金条款,她恐终身无法再参选公职,政治前途恐已受重挫。
针对近日林宜瑾和台行政机构前发言人陈宗彦涉入司法案件,民进党廉政会昨天晚间开会讨论。民进党廉政会主委邱骏彦说,林是现任民代,也是民进党“廉政条例”适用对象,所以决定立案并开始进行调查。调查重点会是诈领助理费部分是做何用途,用在助理身上会较轻微,放口袋会较重。
邱骏彦坦言,民代助理费的案例其实很多,若林宜瑾真被羁押禁见,到时要停权多久可能需要另外讨论。(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林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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