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上午11点多钟,在京哈高速玉田段哈尔滨方向,一辆冀B5V***黄牌福田货车,满载一车存在无耳标生猪正在行驶,一直由滦州市榛子镇高速口下高速,午时12点多钟,将生猪拉至古冶区一食品公司。
下午1点40多分,向古冶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该情况,期间,经十几次电话问询,8月22日,古冶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回复“已立案进行查处,三个月后出结果。”
本报将持续关注处理进程。
2024年4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发《全省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河北省全省开展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组织对全省所有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日常监管排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外地协查等案源渠道,深挖制售假冒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全链条、全环节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编辑: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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