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句是中国的古话,近百年前,大文豪鲁迅对这句话曾有过切身的体会。后来为了表达他对“难养之女子”的愤懑,他还在日记中进行了详细的记载。
没错,鲁迅笔下这个“难养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鲁迅的日本弟媳妇羽太信子。
鲁迅虽说是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大文豪,可是面对日本弟妹羽田信子,他是“骂也骂不过、打又打不得。”
最终,在一轮说不清的纠葛后,1923年的8月2日,鲁迅不得以携带妻子老小,一起搬出了居住4年的八道湾11号。
八道湾的这座三进四院,是鲁迅兄弟花了3500大洋买的。这笔费用里,鲁迅一个人就垫资2000大洋;剩下的1500大洋里,有1000大洋是鲁迅卖了绍兴祖宅充数的,其余500大洋,则由鲁迅的二弟周作人出资。
这样的出资比例,不管怎么分,这房子也不应该归周作人所有。鲁迅想要把周作人一家人赶出去,完全是可以的,这种情况下的通常解决办法是:只需要将他们(周作人)出资的那部分交了,请他们出去就算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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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鲁迅却并未采纳这个最简单且妥当的做法,他选择了另一个看似非常让人不能理解的做法:作为主人的自己竟在冲突后带着母亲和原配朱安等搬出去了。
这等于什么呢?等于一个人请一个亲戚在家住了很久,最后因为矛盾主人自己扔下家跑了!
之所以会造成这样不合常理的结果,说到底与鲁迅在周家的特殊身份有关。
1896年,年仅15岁的鲁迅就没了父亲,此时,鲁迅的两个弟弟尚且年幼:大弟周作人也只有11岁。
自然地,此后,养育这个大家庭的重任,就落在了鲁迅一人头上,深受“长兄如父”思想影响的鲁迅理所当然地将自己看成了这个家真正的顶梁柱。
周作人虽只比鲁迅小4岁,可他打小的生活、学习甚至之后的事业全部都是由哥哥鲁迅一人打理的。周作人此人性格懦弱,也乐得做个不想事的主。
只一件事,周作人忤逆了哥哥:就是在感情上,他娶了当时在日本留学期间鲁迅与周作人的保姆羽太信子。
虽然周作人后来不顾哥哥反对迎娶了日本媳妇,但鲁迅却并未把已经成了家的周作人当外人。这个很简单,传统家庭里的父亲会把儿子当外人吗?不会,鲁迅在骨子里也始终把周作人当“儿子弟弟”看,自然,他也分毫不把他当外人。
因着这个缘故,1917年,鲁迅特地将周作人一家(包括羽太信子母亲和家人等)和母亲等接到了八道湾一起居住。从此可以看出,鲁迅甚有“封建大家长”的派头,很期待看到大家族繁荣昌盛、其乐融融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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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怀着大家庭理想的鲁迅显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周作人的弟媳妇羽太信子。人说,儿子孝不孝顺未成家时是看不出来的,得看他娶的媳妇怎样,同样,兄弟和不和睦未成家时也是看不出来的,关键得看他娶的媳妇如何。
周作人成婚后,慢慢地由“唯兄长之命是从转变成了唯妻子之命是从”,只是这一切是悄然中变化的,鲁迅直到最后才惊觉。
周作人的变化看起来不可思议,但具体分析之下,却颇有些“情理之中”的意味。
在封建社会的传统认知里,不管什么时候,都要遵守“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鲁迅兄弟几个的父亲死了,作为弟弟,周作人理当遵守长兄的话。
如果鲁迅兄弟还有这种传统认知,那么,周作人断然不敢将哥哥赶出八道湾11号的。
发生这种意外,一方面是中国文化圈遇到了“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二则是鲁迅兄弟都在日本接受过西式教育,在潜意识里就与传统的儒家思想抵触。
周作人之所以敢这么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牝鸡司晨”。也就是说,在周作人这个小家庭里,男的不顶事了,家里全由他的老婆羽田信子做主。更让人想不通的是,羽太信子不仅要做他们那个小家的主,还要管整个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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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周氏兄弟在日本留学期间,羽太信子是他们租的房子里的一个佣人。期间发生了一些鸡鸣狗盗之事以后,羽太信子和周作人搞在了一起,并最终结婚。
对于周作人来说,从小生活在兄长的“庇护”下,他完全不需要考虑家里的一切大小事情。这就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周作人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如此一来,在周作人这个小家庭里,羽太信子自然就成了“掌柜”。
然而,在这一阶段,羽太信子还算个贤妻良母式的日本妇女。不仅把周家打理的井井有条,对她的婆婆、也就是鲁迅的母亲,也是照顾的无微不至。
一切的转变,都是从鲁迅兄弟买下八道湾11号开始。
由于之前的表现,鲁迅对羽太信子还算信任,索性也就把工资交给她来管。加上周作人的工资,自小家境贫寒、一度以做保姆为生的羽太信子一下子掌握了每个月近600大洋的巨款,顿时有种“农奴翻身把歌唱”的感觉。
羽太信子“发达了”之后,自然没有忘记远在日本的亲人。搁现在,这种人就是标准的凤凰女,一个人过上好日子,恨不得让全部娘家人都过上好日子。在这种心态下,羽太信子便不断地给家里寄钱。可以说,鲁迅兄弟几个,以一己之力养了羽太信子全家。
如果仅仅是这样,鲁迅也就没必要说什么了,关键是羽太信子太能花钱了。哥俩一个月挣600大洋,愣是不够她挥霍的!不仅雇了几个佣人伺候,新买的东西说扔就扔;厨子做的饭稍微不合口,就立即让他们另做。
在这种情况下,鲁迅就劝她:“花钱要有节制,也得想想将来!”
就这一句话,触了羽太信子的敏感神经,让她觉得这个大哥碍着她花钱了。于是,羽太信子就在周作人那里挑拨离间,其目的是把鲁迅赶走。
周作人虽然有点儿木讷,也有点惧内,可并不代表他蠢啊。羽太信子要赶走自己的亲哥哥,这要是传出去,他这老脸还要不要了?
羽太信子见一计不成,便开始和周作人吵架,然后歇斯底里症发作。这歇斯底里就是俗说的癔症,羽太信子这癔症一发作,又是装死、又是撞墙、又是摔东西,还用很难听的话去骂兄弟几个。
周家兄弟都是文化人,怎么会和她一般见识?不过,这种“疯女人”,周家兄弟实在也是惹不起,只好忍气吞声。可是羽太信子是铁了心要赶走鲁迅的,不管用什么办法。
于是,她开始吹耳旁风,没错,这儿耳旁风是天下男人最怕的风。在羽太信子的各种挑唆下,没甚主见的周作人慢慢转了向,他开始对鲁迅生出了各种不满。
某日,在羽太信子跟周作人说了一件事后,周作人当即就大怒了,当晚,他就立即给鲁迅写了一封绝交信,第二天一早这封绝交信就被拍到了鲁迅的桌上,鲁迅打开一看,瞬间惊呆了,只见上面写着:
周作人的话说的很委婉,但大家都是读书人,这点儿好赖话都看不明白的话,鲁迅“大文豪”的称号,就多少有些名不副实了。
周作人递交绝交书是1923年7月19日,当天晚上鲁迅就自己一个人吃饭了。然而,羽太信子的目的是想把他赶出八道湾,而不是和他分家过日子。
眼瞅着周作人都下了绝交信了,鲁迅还不走,羽太信子三天两头就跑到鲁迅那里闹腾,通常都是老手段,发癔症+谩骂装死。鲁迅一个文化人,哪里顶得住啊?
最终,为了自己的清净,也为了息事宁人,鲁迅便带着老婆老娘干脆搬出去住了。这一天是8月2号,距离周作人发出绝交书还不到两个星期。
鲁迅当年之所以要买八道湾这座大院子,完全是为了一家人能够住在一起,就像小时候在绍兴一样。可惜,鲁迅看透了中国人,却看不透他身边的人,终致自己没了院子丢了人。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在这出家庭悲剧里,鲁迅显然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鲁迅的责任在于,他一手包揽了大弟周作人读书、工作甚至生活等,正是这种全权包揽,才导致了周作人没有主见的性格。
而周作人与鲁迅的决裂直至最后沦为文化汉奸,都与他这种缺乏主见的软弱性子有关。说到底,鲁迅被赶出八道湾,食的也是自己昔日种下的苦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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