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商丘市商务局获悉,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我市车辆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2万元、1.5万元,均较原来标准增加一倍以上。在标准提高之前已经申请补贴的消费者,系统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进行发放。
据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相关规定,报废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至补贴2万元和补贴1.5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3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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