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严明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要求,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六项规定”,规范招生行为。
二、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对民办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办理学籍手续并严肃追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
三、国家和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明确规定,中小学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人籍分离”会导致学生中考无法享受指标生待遇、综合素质评价无法正常开展,给学生中考、高考及后续升学带来风险隐患。请广大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政策,切勿相信“买卖学位”“内部指标”“有门路补招、补录”“安排借读”等虚假消息传言,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升学。
四、任何机构、公司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宣传“保证录取”的均为虚假宣传,所谓“中介”或“中间人”有偿安排借读行为属违规且涉嫌违法,请家长坚决抵制并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或公安部门反映。民办学校如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0日
图文来源: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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