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近期对湖北丹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如下表:
案件名称
湖北丹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住新罚字〔2024〕第12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湖北丹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91420600594209468M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曾*
违法事实
湖北丹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襄阳马跃檀溪运动公园改建工程施工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施工;二、限期改正;三、处1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8月2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20600MB1B903199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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