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清源,雷霆出击。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海拉尔公安分局对各类重点行业场所,组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巡查清查,“零容忍”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净化辖区治安环境,可在此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近日,海拉尔公安分局经过线索摸排和突击检查,成功捣毁了2处暗藏在按摩会馆内的涉黄窝点,抓获27人,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前不久,海拉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工作中发现2家按摩会馆存在涉黄嫌疑,随着调查逐步深入,民警逐渐掌握了2家按摩会馆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模式,确定了2家按摩会馆老板周某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7月31日晚,治安大队、健康派出所、胜利派出所组织警力统一行动,对2家按摩会馆实施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正在卖淫嫖娼的男女共计8人及工作人员4人,现场扣押了涉案现金2万余元、收款手机2部及其他相关证据,并将老板周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周某在其经营的2家按摩会馆内招募女技师并设置价格标准,打着“足疗养生”的幌子提供卖淫服务,周某还聘用专门工作人员协助其记账和管理。抓获该涉黄团伙后,民警继续展开深入调查,在分局侦查中心有力支撑下,陆续抓获嫖娼违法人员14人。
目前,周某及其团伙共5人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从事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22人已被依法进行行政处罚,2处按摩会馆已被依法停业整顿,案件后续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守法经营,净化环境。接下来,海拉尔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行业场所清查力度,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案件打处情况,强化震慑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局将以“夏季行动”为契机,持续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辖区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以实际行动护航平安海拉尔建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嫖娼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来源:平安海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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