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河流域上游支流乔龙沟河水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功,违规排污企业山西锦能能源有限公司须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共1738.76万元。
2023年8月26日,山西锦能能源有限公司私自使用水泵、消防水管等工具,将生化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内液体连续抽出排入外环境,导致沁河流域上游支流乔龙沟河及沁河发生水污染。
省政府指定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开展沁河流域上游支流乔龙沟河水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与山西锦能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开展本次事件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针对地表水、沉积物、农田土壤、地下水和水生生物开展了损害确认、因果关系分析和损害量化。经评估,本次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共1738.76万元。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与山西锦能能源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磋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磋商会议邀请了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相关市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鉴定评估机构参加。目前,山西锦能能源有限公司已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缴纳到省财政专用账户并按磋商协议约定开展修复工作。
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是环境应急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兜底性的措施。山西省在积极推进“找空间、定方案、抓演练”的同时,注重实战应用,“一河一策一图”在环境应急现场发挥关键作用。
2023年8月,沁河山西长治临汾交界断面氨氮浓度超标。事件污染黄河重要支流,部分河段出现死鱼现象,威胁下游晋城备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可能发展成为重大级别突发环境事件。面对污染范围广、区位敏感、时间紧迫的严峻形势,山西省启动省级响应,组织长治、临汾、晋城三市联合应对,依托“和川水库”这一关键环境应急空间设施,明确把污染团控制在和川水库的应急目标。
一是及时拦截控制。污染团前锋开始进入和川水库后,山西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临汾适时关闭和川水库下泄通道。组织对和川水库开展“上中下、左中右”12次分层扫描监测,监控库内污染团迁移变化态势,确保将污染团有效拦截在和川水库。
二是实施水质水量联调。根据和川水库下游受纳水体不同功能及水质控制要求差异,即和川水库泄洪通道水质控制达到Ⅲ类、引沁入汾通道水质控制达到Ⅴ类,山西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水质水量联调”。和川水库出水氨氮浓度低于1毫克/升时,从泄洪通道受控下泄;浓度在1-2毫克/升之间时,从引沁入汾通道分水用于灌溉;高于2毫克/升时,关闭和川水库,利用上游汇水回蓄削峰,降低污染物浓度。
图为和川水库
三是应对溢流挑战。事件处置过程中,受强降雨影响,和川水库部分超标水体溢流下泄,污染团前锋距离下游水源地不足40公里。对此,山西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在超标水体前锋即将到达的半道村构筑临时拦截坝,再次拦截超标水团,将其分流至河岸外洼地并进行处置。
四是断源与清污分流并举。确认事故污染源后,山西省组织实施“上引下拦”处置措施。在涉事企业所在流域上游设置6道拦截坝,拦截引流上游清水;在下游设置8道拦截坝,拦截并转运污染水体,污染源头被有效阻断。
经过持续27天的努力,这次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下游水源地未受到影响。事件处置中,充分利用和川水库以及通过临时筑坝、利用河岸外洼地形成环境应急空间,拦截处置污染水团,为避免事件升级为重大事件发挥关键作用。类似空间设施,在2023年山西大同灵丘柴油泄漏次生水污染事件等多起事件中都得到应用和检验。
通过这些实战应用,山西省环境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实施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的方法措施也进一步丰富。下一步,山西省将在实现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的基础上,整合分段编制的“一河一策一图”,形成重点河流全流域环境应急“一张图”,并通过优化方案、强化演练及实践应用,推动环境应急能力持续提升。
编辑:白金鑫
来源:山西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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