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5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徐州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近期被罚款1万元。处罚信息如下:
当事人徐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证明的情况下,于2024年7月9日凌晨在新华路与泰伯大道交叉口无锡地铁新华路站项目工地使用混凝土搅拌车一部、混凝土泵车一部连续施工并产生噪声污染,现场噪声监测结果为59.6dB(A)。 属未取得证明擅自在夜间连续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24年7月19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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