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2日上午,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位于苏集镇的一栋住房依法进行强制腾房,并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王甲与被执行人王乙为同村好友,2015年间,王乙因做生意和生活消费多次向王甲借款,共计55万元。后王乙拖欠原告借款拒不偿还,王甲2019年起诉至曹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王乙归还王甲欠款5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乙拒不履行判决,王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乙“消失”。2023年3月,执行人员在上海将王乙抓获,经查,被执行人王乙在判决生效后,在潍坊受雇于他人为货车司机,有工资收入达27万余元,并用其中17万元的收入购买彩票,本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乙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王乙在老家苏集镇有房产院落一处,依申请执行人王甲申请,依法查封、评估、拍卖该房产。2022年9月28日,该房产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王甲,两年来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且被执行人父母一直占有该房产居住。2022年12月15日,院长签发强制迁出公告,被执行人家人仍拒不搬出,为了维护执行的权威,对拒不腾房的坚决予以腾退。
执行现场
早上6点,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出发!”随着执行局局长马春民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到达执行现场后,在当地派出所、居委会大力协助下,执行干警迅速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搬运、登记、装车、指定地点安放,并全程使用执行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经过干警们4个小时的奋战,腾房工作顺利完成,将涉案房屋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规范、高效的执行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进一步配合法院工作,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下欠执行款事项。
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因案制宜,精准施策,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提高执行质效,力求更快更优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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