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7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违规要求借款人承担抵押物评估费;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尽职,员工与客户发生异常资金往来,被罚20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7月22日。
因对上述违规事实负责,林圣爱(时任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林宜鑫(时任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普惠金融部负责人)、肖士梯(时任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经理),均被警告。
据查,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3.6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仁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由李仁尚(社员股代表)持股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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