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任“委员”人事同意权案在台民意机构卡关,台行政机构以为避免8月起因“委员”不足难以运作为由,发函要“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担任“代理主委”,挨批违反台民意机构决议。国民党民代王鸿薇批评,此举完全漠视台民意机构通过的“法案”意旨,民进党当局现在是直接不演了吗?国民党民代谢龙介则讽刺,此举有如“老鼠上灯台偷油吃”。
翁柏宗
现任“NCC主委”陈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员”王维菁与林丽云等四人任期即将于今天(7月31日)届满。而台行政机构让翁柏宗延任并“代理主委”会引发争议,主因是台民意机构日前刚通过“NCC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删除延任条文、限制连任次数。因此在野民代质疑,台行政就此举是趁“新法”上路前偷渡耍诈。
王鸿薇今天受访时指出,这完全是违“法”。台民意机构上会期已经通过“NCC组织条例”,“委员”任期届满就不能再用任何理由去延任。现在台行政机构用这种指派的方式,根本是漠视台民意机构最后的“法案”。
王鸿薇表示,台民意机构提出的改革“法案”,台行政机构已经提出“复议”,“复议”不成又去“释宪”。现在是怎么样,直接不演了吗?直接不遵守台民意机构通过的“法律”?奉劝台行政机构真的不要这样“违宪乱纪”。
谢龙介说,此举就跟“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一样”。“法律”通过有其作业时间,台民意机构修正“法令”还未生效,但任期到了最后一天,用这种类似荣誉式的犒赏,让翁柏宗在历史上留下曾担任过“NCC主委”的记录。但这种给打手的犒赏,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国民党民代苏清则泉说,台民意机构16日“三读”通过“NCC组织法修正案”,不能延任,台行政机构却硬干,发文叫翁柏宗代理主委,这是要不得的。这样是把台民意机构“三读”通过的“法案”视如无物,造成朝野冲突更大,埋下往后更冲突的导火线,建议台行政机构跟民进党当局审慎为之。(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林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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