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秀英、张晓华、曹传海、葛云富、刘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杜以峰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海娟,县人民法院院长邱金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言海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沂水县2021年度、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土地征收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专项集中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庐山新材料高科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的调研报告》。
会议要求,要加强计划执行,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大抓招商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性资金,培优育强工业经济,加速释放消费潜力,加大民生改善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国有资产,积极对上争取,超前谋划储备项目,严肃财经纪律。要加强审计监督,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审计监督实效,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6号)
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7月30日决定:
接受尚海涛辞去沂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有关规定,报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7号)
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根据 沂水县人民政府县长刘铭 的提请,于 202 4 年 7 月 30 日 决定免去:
尚海涛的沂水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来源丨沂水微平台 编辑丨国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