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北仑区道路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4年7月31日零时起,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现予以公告:
具体点位如下
1、太河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往南40米路段(南向北)
2、太河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往南40米路段(北向南)
3、闽江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往南40米路段(南向北)
4、闽江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往南40米路段(北向南)
5、钱塘江路与329国道路口往北60米路段(南向北)
6、珠江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往南80米路段(北向南)
7、珠江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往南80米路段(南向北)
请市民们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内容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生效后为准。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24日
• 附停电公告一则
停电公告
8月5日至8月11日,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将在北仑区部分地区对供电设备实施检修作业。
若遇雨天、雷暴等恶劣天气检修作业取消,请各相关用户谅解并做好生产安排。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力服务电话:
新碶街道:0574-51105916;
大碶街道、霞浦街道:0574-51105913;
小港街道:0574-51105915;
柴桥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大榭街道:0574-51105912;
梅山街道、春晓街道:0574-51105914。
来源 | 北仑交警 仑传
一审丨郭梓谦
二审丨沈焰焰
三审丨谢 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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