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莒南县公安局石莲子派出所在网安大队的配合下,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抓获违法人员付某某。
经查,6月12日至14日,道口镇某村村民付某某(女,51岁)因对他人心怀怨恨,在某机构官方抖音号及个人抖音号评论区持续留言诽谤、辱骂他人,给他人名誉造成较大损害,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7月4日,莒南警方依法对付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辱骂、恐吓他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危害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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