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工作纠纷导致的暴力伤害能否认定工伤?
韦强文律师解答: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任何暴力伤害,都可能和员工的工作存在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毕竟都和“工作”沾得上一点边,如果都认定为工伤,这样会无限扩大工伤的认定范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一般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员工受到暴力伤害仅仅与工作具有关联性还不够,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是伤害发生的原因。
如果是个人恩怨、私人利益、打架斗殴,则不能认定工伤,由司法机关视情节、后果,采用治安、刑事处理。
韦强文律师补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韦强文律师
1987年5月26日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 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至今十二年,现为四川欣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社会职务:
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安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安市内看守所特聘律师监督员、广安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律顾问业务等。
执业特点:
韦强文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执业以来代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两百余件,刑事辩护案件近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个人荣誉:
2023年度四川欣锐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