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期待人生是旷野,任我们自由探索。
但如果面前只有令人碰壁的围墙、狭隘昏暗的小路,我们该如何在有限的生活中,把日子有声有色地过下去?
小说集《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中的人物,就面临着这样的处境:在鸡肉加工厂里给鸡拔毛,在美甲沙龙里给人修脚,在流水线上给瓶子贴标签,在田地里徒手捉虫子……他们离开熟悉的故土,来到陌生的地方,是因为怀揣着开始新生活的希望。没有人是冲着这些不起眼的工作来的。
奇怪的是,没有人哭,没有人抱怨。他们聊起糟糕的老板、微薄的薪水、白眼与嘲笑,全都哈哈大笑。“故事越悲惨,笑声越响亮。”
加拿大老挝裔作家苏万康·塔玛冯萨敏锐地捕捉到这些往往不被看见的、发生在城市角落的故事。在小说集《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中,卑微打工人也有支棱起来的时刻,小学生也敢向权威的规则提出质疑,一间小小打印店也可以成为坚固的港湾……他们看似是社会中的弱者,却有勇气为了自己与家人的尊严而据理力争。
在这个下沉的时代,我们太需要这样一部作品了。
再低微的工作中
也有不可摧毁的尊严
她蹲下来,把罐子放在她脚踝旁边的地上。她往前移动的时候,也会移动罐子,让它始终跟着她,在她触手可及的范围内。我们被要求戴手套,但我母亲不戴。她说这样抓得更牢。每捉一次,我都看着她把手伸进罐子,在生米里揉搓指尖。她靠这个办法保持手指干燥。她告诉我她的手总是冷,但她不得不让手和虫子保持同样的温度,不然它们会感觉到手的热量,没等她靠近就溜走了。
这是小说《捉虫》中的描写。母亲带着女儿去打零工,内容是在农场捉虫。女儿感到委屈、恶心,觉得她们不该做这种工作。
但哪怕是这样卑贱的工作,母亲也会用心琢磨,找到属于自己的最佳节奏,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如同舞蹈,为她获得最多的收成,“如果说存在这种天分,那她当真是个天才”。
母亲以为能靠自己的努力,让女儿上更好的学校、穿上那身她自己曾经没有机会穿上的校服。然而,一个男孩打破了她的美梦,衣食无忧的他只是来农场“体验”,就轻而易举地夺走了本应属于她的位置。
母亲用自己的双手摸索出来的智慧,失效了。
女儿眼看着母亲心碎:“她现在的低收成无法告诉你这份工作发生了什么变化,是如何改变的。然而那些数字却可以用来说明一个捉虫工技术拙劣或者懒惰。我知道我母亲哪一种都不是。”
小说结尾,女儿用自己的方式“报复”了男孩。不仅因为他夺走了母亲的工作,更因为他摧毁了母亲的尊严。
我们许多人都像捉虫的母亲一样,被不公正的环境所困,无法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回报。作者塔玛冯萨敏锐地捕捉到这些底层小人物在工作中的处境,让那些被遮蔽的日常生活细节在《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中一一浮现。
但这并不是一本令人愤怒与绝望的书。塔玛冯萨既看到了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时刻,也看到了人并非只能对外部环境被动地做出反应。即便在糟糕的处境中,他们也拥有真切的幸福与热爱,也会迸发出令人肃然起敬的生命力。
“无论你是在造钉子还是在捉虫子,你都会把一些自豪感和爱带入其中,这种正直是一种英雄气概……”在一次采访中,塔玛冯萨这样说道。“每个有工作的人都会有一种自豪感,不仅仅是因为有这份工作,而是因为他们属于某个地方。”
就像母亲没有挑选工作的权利,但她依然努力从具体的劳动过程中,构筑起自己存在的价值。“工作就是工作,就算是那样的工作,你也能保持你的尊严。” 无论别人如何看她,她首先没有轻看了自己。
爱与被爱的能力
与贫贱富贵无关
《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中的人物,大多深陷生活的泥淖之中:贫穷、歧视、孤立、在异国他乡难以融入。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竭尽所能去爱与被爱。
爱是《兰迪·特拉维斯》中的父亲嘴上对妻子的追星狂热不屑一顾,实际上却掏出搬运家具挣来的辛苦钱,带她去看偶像的演唱会;爱也是母亲花费数日准备丈夫爱吃的木瓜沙拉和糯米饭,用这些他在异乡心心念念的家乡菜,回应他对她的心意。
爱还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中,窘迫的父亲为了实现女儿想要一个粉色房间的愿望,买来红色和白色的颜料搅匀为她粉刷墙壁;爱也是女儿知晓父亲已尽力而为,面对涂料也掩盖不住的墙壁霉斑,依然露出满足的笑容。
他们互相守护,并不张扬,爱意在他们之间静静流淌,在这残酷的世界中,构筑出最小单位的堡垒,为彼此遮风挡雨。
与他人的相互托举是爱,对自己的关怀也是爱。
爱是《弹弓》中,年过古稀的老奶奶被年轻的邻居点燃沉寂已久的内心,她既能在他退缩的时候主动向前一步,大胆表达自己的欲望,也能在分手多年后的重逢时刻,不顾他的呼唤,转身洒脱离开。
爱还是《巴黎》中的鸡肉加工厂女工即便孤身一人,也能感受到爱无处不在——
红唯一知道的爱,是一个人在一天中安静的时刻所感受到的那种,对自己朴素、单纯、寂寞的爱。它在那儿,在电视的欢声笑语中,持久而坚固,在周末杂货店的货架间,与她同在。它存在于每一个夜晚,存在于黑暗中,在寂静中浩浩荡荡弥漫。
“这些故事讲的不是讨厌自己的人。”塔玛冯萨在采访中说。“他们在保护自己想象中的世界。”
本书的同名篇目How to pronounce knife(直译:“刀”如何发音),也是开篇第一则小说,正是一个关于相互捍卫的故事。它来源于塔玛冯萨的真实经历:
我的父母经常发音不准,还充满自信。我告诉父母,学校里的小孩们念knife(刀)时字母k不发音,我们会大笑,嘲笑他们傻。明明有一个字母在那里,他们却视而不见!还自称是受了教育的人!
所有的小说在一定程度上都探讨了这一点——在这些“错误”中,失去的是什么,得到的又是什么?为什么“错误”的事物会在某种程度上比所谓“正确”的事物更正义,或潜在更大的力量?
刀象征着语言的隔阂,横亘在小说主人公和他们想要融入的社会之间。
但刀也是弱者的武器,反手刺向这个世界,当大多数人都不假思索地接受某一种价值标准时,敢于大声地质疑它、嘲笑它,甚至重新定义它。
在下沉的世界中
生长出飞扬的力量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老挝“秘密战争”之后,塔玛冯萨的父母与同胞们尝到了失去一切、从头再来的滋味。他们坐着竹筏逃离充满纷争的家乡,渡过湄公河,九死一生。流亡途中,父母在泰国廊开的老挝难民营生下了她。一年后,他们通过难民安置项目来到加拿大,艰难地重建生活。
塔玛冯萨的父母没受过多少教育,英语不通,只能找到指甲油厂和口香糖厂的流水线工作,工作时间都很久,因此塔玛冯萨总在放学后眼看着同学们一个一个被家长接走,剩她和弟弟等到最后。
她被父母再三叮嘱,不要告诉任何人自己来自哪里,任何人敲门都不要开。他们只租得起半地下室,日后回忆起来,窗外的景色总是车头灯、排气管、积雪与一双双脚。
塔玛冯萨在《纽约客》上发表了她与弟弟的故事
正是这些底层生活的经验,促使她日后去书写那些捉虫子、拔鸡毛的人,那些在城市角落里努力活着却不被看到的人。
难民经历也成就了塔玛冯萨独特的行文风格,夸张点说——这是一部用英语四级词汇写就的严肃文学。
小说所使用的词汇和句式简单得惊人,用孩童般质朴的语言,营造出广阔的想象空间。十四篇小说中,最短的甚至不到两千字,却凝聚着强大的情感张力。塔玛冯萨在短篇小说上的造诣,被与艾丽丝·门罗相提并论。有评论家感慨道:“语言很克制,却是情感的定时炸弹。”
苏万康·塔玛冯萨
关于苦难有不同的书写方式,《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或许是最幽默轻盈的那一种。
书中处处充满让人扑哧一笑的巧妙比喻:落魄退役的拳击手到美甲沙龙当技师,被要求穿上紧身T恤吸引顾客,“肌肉从袖子和领口里鼓胀出来,布料像过度填充的肠衣绷在他身上”;年迈的曾祖母给小孙女看她的乳房,干瘪下垂的乳房就像茄子,“不是你从市场上买来的新鲜茄子,是在冰箱里放了些日子的那种”。
还有那些因为语言的错位而闹出的笑话:初到新国家的母亲不懂英语,以为“阿门”是每句话后面的结束语,于是买苹果也要说“三个苹果,阿门”,以至于邻居误以为她信基督。
塔玛冯萨深知笑的力量:“笑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所有这些故事的基石都是笑。对我来说,笑并不轻佻。它是一种生存方式。当事情令人难以忍受时,笑。不舒服的时候,笑。没有其他感觉的时候,笑。在快乐的时候也要笑。”
“你必须笑,因为这是你夺回力量的方式。”
笑,不管在哪种语言里都是笑。它所蕴藏的力量是如此强大,足以穿透时空与文化的隔阂,抵达身处下沉时代的你我。令我们愿意相信,纵使生命原本是墙上的霉斑,也能生长成一片倔强而强韧的黑色蒲公英。有风的时候,就会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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