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信息显示
靖江一家酒楼因违法
被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部分内容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靖江市鸿*酒楼城北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泰靖住建罚决〔2024〕4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和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违法事实:靖江市鸿*酒楼城北店于2019年12月对位于靖江市城北工业园区姜八公路城北收费站北首的靖江市裕*纺织有限公司车间进行加固装修施工,并于2023年作为饭店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壹拾贰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2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6
处罚有效期:2026/06/26
公示截止期:2027/06/26
处罚机关:泰州市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来源: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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