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7日的下午。兰州市街头,一个留着几根稀疏胡须的中年男人混迹于火车站前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时地用那双不怀好意的眼瞟一下年轻女人。当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电线杆子下边时,顿时眼睛发亮了:一个孤雾雾的低着头的女人正站在那里。
他提起精神快步走了过去。他庆幸自己没有白来,在这个老地方会有那种女人。女人听到由远及近的脚步声,慢慢抬起头,等待来者。当四目相对时,两个人皆大惊失色。
“你,到底是人还是鬼?”中年男子踉踉跄跄地倒退着,嘴唇颤抖着惊叫。
那女人三、四十岁的样子,相貌平平,脸色蜡黄。见到这名男子,吓得半张着嘴,只会“啊——”,说不出话来,脸色苍白,两眼发直。
过了一会儿,俩人都定了定神,中年男人眼露凶光,如恶虎扑食般扑向女人。求生的本能促使那女人撒腿便逃。
一个拼命地追,一个玩命地逃。这一男一女在众目睽睽之下,气喘吁吁地奔跑。旁人不禁为这猫捉老鼠的游戏目瞪口呆。眼看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女人边回头望,边慌不择路地横冲直撞。一个推自行车的人被撞倒了。坐在地上不起来,破口大骂。女人顾不上这些了,依然往前跑。中年男人被倒地的自行车拦住,他不耐烦地推开自行车,蹿过去,全然不顾身后传来的叫骂声。
女人的体力渐渐不支,速度减慢。中年男人上气不接下气,恶狠狠地叫嚣:“臭女人!看你往哪跑!?话音未落,从杯里抽出匕首,向女人刺去。
“妈呀——”女人一声惨叫,闪身躲过。绝望之际,她突然发现前面有座治安岗亭,便急中生智地连呼:“救命……,救命呀……”连滚带爬冲向治安岗亭。
尖厉、凄切、急促的女人呼救声,惊动了治安岗亭里的人,随着门开了,闪出几个人影。
女人见到救星,再也支撑不住,瘫软在地上。
追杀她的那名中年男人见状,赶忙返身逃走了。
治安岗亭里的工作人员没能追赶上那名中年男子。被救的女人在众人的追问下,哇地一声哭起来:“我叫刘小花,刚才那男人要杀我,我已经被他刺了整整十三刀!可我并不认识他呀!”
工作人员觉得事情蹊跷,事态严重,立即向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报案。
在警察面前,刘小花难以编瞎话蒙混,只好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刘小花本是一位健康的农村妇女,她一直羡慕城里人,不甘心当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便盲目进城。找工作她一没手艺,二没美貌,哪儿都看不上她。身上的一点钱很快就花光了,在别人的引诱下,走上了“卖身”的道路。刘小花不以为耻,反倒以为找到了赚钱的窍门,并且难以自拔。这追杀她的中年男人就是刘小花碰见的一名“客人”。
前不久,这名嫖客曾在火车站前搭识刘小花,双方以20元人民币价格谈好,刘小花将嫖客引进自己租的房子内进行了肉体交易。
事毕,嫖客穿好衣服,刘小花情懒地倚在床上,半睁着眼瞧着这位素昧平生的嫖客,正想套套近乎拢住他做个常客。不料,那嫖客狞笑着,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向刘小花劈头刺来。
刘小花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下子脱口而出:“原来是你!”
“你明白过来太晚了。”嫖客冷冷地说出了这句话。他连着向刘小花刺了十三下,眼见刘小花倒在地上,血肉模糊。他以为刘小花必死无疑了,才慌忙逃离了现场。
可是身负重伤的刘小花只是昏死过去。当她清醒过来时,她没有报案,只是悄悄地到医院治疗一下,又悄悄地回到乡下养伤。
待伤势好转后,刘小花又返回城里,重操旧业。不料,再灰遇见那个恶魔嫖客,并且险些第二次被害。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既然那名嫖客与刘小花素不相识,更无冤无仇,亦无争执,为什么要追杀刘小花呢?
这一案件引起了城关分局刑警的警觉。因为另一桩“6·26”杀人案至今悬而未决,被害人张菊与刘小花有许多相似之处:同为农村进城“卖身”的妇女,年龄相仿,相貌比刘小花略丑,活动于兰州火车站附近……
两案杀人者会不会是一人所为?刑警耐心地询问刘小花。
刘小花的陈述,缩小了刑警侦查的范围。据刘小花讲,当她上次猛然发现嫖客凶相毕露时,她的脑海中一下子闪现出可怕的回忆而认出了他。
6月25日午夜时分,刘小花和张菊同在火车站附近寻找嫖客。张菊习惯像泥鳅似的在人群里游来荡去,捕捉目标。刘小花则经常站在僻静的树丛里或电线杆子下。当时,刘小花站在树丛里,她看见刘菊纠缠一个又一个过路人,一次又一次被拒绝。直到她涎着脸皮拦住一个农民打扮的瘦高中年男子。天很黑,路灯籍淡,刘小花看不清瘦高男子的脸。巧的是,一辆出租车亮着大灯开了过来,雪亮的灯光照得明如白昼,使刘小花看清了瘦高中年男人的脸——貌丑无比。
刘小花目送着张菊粗笨的身影和丑男人瘦高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之中。
张菊这一去便再没回来。后来,听说张菊被人杀害了。刘小花也曾感觉毛骨悚然,但自己给自己宽心丸,自己才不会像张菊那样倒霉呢。
直到嫖客举着匕首逼近刘小花,刘小花才将嫖客跟张菊被害联系起来。没错,跟张菊走的那名嫖客正是眼前这个人!自己引狼入室,无处逃生。原来凶手早就认出了我,我却疏忽大意,使凶手暗藏杀机相随而至。最后,杀人灭口。
根据刘小花提供的线索,城关公安分局的刑警们一致认为,追杀刘小花的那名男人很可能就是杀害张菊的凶手。
6月26日,红山根某村726号的房东发现了倒在血泊之中的张菊后,惊慌失措地报告了警方。刑警来到现场,现场除血迹、砖头、打碎的热水瓶之外,别无可提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经查,张菊系以“卖身”为生的农村进城妇女,结交人员多为萍水相逢,草草苟合,匆匆分手,难以确定嫌疑人。
刑警历时两个月依然无法破案。命运之神光顾正义之剑,凶手鬼使神差自我暴露。
1994年10月12日的傍晚,当凶手再次来火车站附近转悠时,他不知道的是——他第三次进入刘小花的视野时。
这一次他并没有先见到刘小花,因为刘小花已被刑警安排在隐蔽之处,几名便衣刑警很快将他围住,随即他被带上了手铐。
凶手落网了。他的名字叫李世泽。
时年35岁的李世泽,是一个又丑、又懒的乡下光棍汉。他那猥琐的模样,的确让人望而生厌。他那好吃懒做当然无法让女人正眼相待。当他听说城里居然有女人靠“干那事”挣钱时,便盘算着做一笔金钱与肉体的交易。
李世泽在兰州市转了一整天,没有找到想找的女人。直到午夜时分,他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到兰州市火车站,才遇见正在拉客的张菊。这时,一辆出租车亮着大灯开了过来,晃得李世泽和张菊睁不开眼,慌忙抬起胳膊遮挡。霎那间,李世泽的模样被站在七、八步远的树丛中的刘小花看得清清楚楚。
当李世泽随张菊来到她租的一间10平方米的小房——红山根某村726号。可是,李世泽还没“干那种事”,就不行了,他泪丧地穿好衣服,就往外走。
“给钱!玩了就走,有这么便宜的事?”张菊捉住李世泽的衣领。
李世泽茫然地掏衣袋,手里捏着5元钱:“就这5块钱,再说我也……”
张菊横眉立目,嚷嚷道:“弄上没弄上,我不管,来了就得给钱!”
李世泽恼羞成怒,破口大骂:“臭女人,给你这个钱!”说着,右手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猛刺进张菊的小腹。
杀死张菊后,他回到乡下躲了一段时间。12日下午他又来到兰州火车站,他准备找到刘小花将其杀死,没想到的是这次等待他的时候是我们的公安干警……
1994年12月,李世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一桩查无头绪的杀人案至此真相大白。两名女人被杀的经过,说明这种为人类所不齿的行为,带来的只能是疯狂的丑剧和恶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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