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啦!
7月1日起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缴存基数上限为3077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30元。
◎月缴存额上限为7384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
通知原文如下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执行。工资总额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2.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4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缴存基数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7384元,下限为204元。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gjj.xm.gov.cn)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二)银行办理:单位经办人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还应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书。
三、施行时间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单位在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调整工作后一个月内,应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7月1日
常见问题答疑
1
2024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答
月缴存额上限为7384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
2
2024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
2024年6月26日,厦门市统计局《2023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明确,2023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3081元。月缴存基数上限是按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3 倍计算,即基数上限为30770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是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48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起厦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故2024年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30元。
3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如何界定?
答
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缴存年度。
4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什么?
答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现缴存单位实际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本市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的月平均工资。
相关文件:《有关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
5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变化调整,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公积金汇缴前。当年1-6月入职的职工,当年度基数不予调整。
6
单位和职工可以选择不一样的缴存比例吗?
答
单位仅能有一个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需一致。
7
基数调整有什么限制?
答
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核定缴存基数。新参加工作职工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新调入职工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调入单位发放的首月工资。当年1-6月入职的职工,本年度基数不予调整。同时,调整后的缴存基数需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当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
8
单位7月已经汇缴,但仍未办理缴存基数调整该怎么办?
答
先办理基数调整。7月份如有多缴的,单位可进行调账。少缴的,单位可以办理补缴。
9
单位在7月份可以多次调整基数比例吗?
答
只能调整一次。如发现基数调整有误,可写说明到开户银行办理纠错调整一次。详情请咨询开户银行网点。
10
员工上一年休产假,其领取的生育津贴可计入工资吗?
答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或由本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应计入工资总额。具体您可以向统计局了解工资总额的组成口径。
来源: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晚报社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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