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秀屿区相关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01
闯红灯设备
1、秀屿区笏石镇霞美路与霞厝街路口
2、国道228线4809公里+700米与西门路交叉路口
3、214县道与溪边连接线红绿灯路口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02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1、白塔街与塔美路交叉路口
2、霞厝街与霞美路交叉路口
3、霞厝街往五塘路违停球
4、莆兴路往展兴路辅道违停球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不按规定停车
03
卡口设备
1、莆田动车站南广场限时抓拍
2、秀屿区沁峤路石化消防队路口
3、秀屿区沁峤路栖梧村路口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自公布之日起,启用上述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处罚。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6月17日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交警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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