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为博取眼球
拼凑剪辑、歪曲事实
并通过网络平台随意传播虚假信息
扰乱社会秩序
这样做只有一个结果
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近日,钦州一名网民编造“灵山某中学女学生被分尸抛尸”谣言,网警发现后依法对造谣的违法人员吴某娟给予行政处罚。
5月26日,网民吴某听闻灵山某中学一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后上网搜索相关信息,截取一则寻人信息的部分内容布到个人网络账号上吸引眼球,并在评论区声称女生是被分尸的,有一条腿在垃圾堆那里翻出来,吸引了部分网民的关注和讨论。
民警发现后迅速核查,钦州并未发生“灵山某中学女学生被分尸抛尸”的案事件,民警随即传唤吴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吴某承认了为博人眼球随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网络社交平台已成为言论表达的重要阵地,但“言论自由”需基于“客观事实”,为“博眼球”炮制谣言必将“自食其果”,公安机关严打网络造谣传谣绝不手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大家千万不要做法盲!
欢迎加小姐姐微信
来源:钦州网警; 爆料/商务合作:17707896114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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