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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电梯行业流传出一份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再次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稿)》意见的函。文件是2024年5月23日发出的,截止目前意见完成了这次的征求意见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是针对向地方监管部门征求意见,所以此文件要“依申请公开”,你不申请是不会对你公开的。
目前看到的这个征求意见稿,与目前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最大的一个区别是第三十一条的修改,15天维保一次的规定修改成了“电梯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监测和检查等维护保养”。
取消了15天维保一次电梯的规定。
这个修改响应的是文件《》。
在第十九条新增了一个第二款:
这对应的应该是文件《》。
第四十一条修改如下图,明确及强调了检验机构的公益属性,这个更有利于电梯检验和检测市场的发展。如果检验机构无心去搞检验都成立检测公司跑去搞检测了,不利于电梯检验事业的发展。
目前电梯检测市场放开了,新增了一条关于检测的:
在征求意见稿中,还有一些小的变化,比如调整了一些处罚额度,维修改成了修理,检验检查改成了检验、检测等。
2022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刊发了《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文件对于电梯行业影响最大的就是该文件的第17条:
(2022年征求意见稿)
不过今年的征求意见稿又改了回去,电梯制造厂家要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024年征求意见稿
当然这个只是监管内部的征求意见稿,等他们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咱们电梯行业仍然可以向总局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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