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董事钱程先生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恒大地产及其责任人员)》(【新疆广汇集团: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49号)。因其在担任恒大地产副总裁、总裁助理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期间,恒大地产存在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一条及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