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清墨史纪
编辑 | 清墨史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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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祭祀的对象和程序也有了新的变化,如《旧唐书·礼仪志》中记载的唐制:“其有国忌及中元节,皆先献三公。
三公为国之大祀,非仅一日而已。其祭祀所用之物,亦须经官备办。”
这是因为唐初时还没有形成“国忌”和“中元节”这样的概念,所以需要由官方设置祭祀场所、准备祭祀物品、安排祭祀程序,以规范国家祭祀活动。后来,随着国祭制度的逐渐完备,国家祭典的种类和规格也在不断完善和提高。
到了唐德宗时期,为了提高官员的行政效率、方便官员参与国祭活动,“国忌日”就被改为“三公日”。
一、三公助祭的起源与发展
三公助祭起源于殷商,发展于西周,最终在东汉时期定型。商周时期的三公制度是周礼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最初主要是祭祀天、地、神、人等重要神灵,后来逐渐演变为天子祭祀天地和祖先,诸侯祭祀宗庙和先王,大夫祭祀宗族和先祖。
西周时期的三公制度已经十分完备,周王任命三公为“卿士”,“卿”是诸侯国中地位仅次于王公的高级官员,诸侯国中地位最尊者为“伯”。《左传》中记载了三公辅佐周王的事迹,如鲁襄公九年(公元前626年)“冬十月辛卯,子克用伯”,即周襄王在冬十月辛卯这一天去世后,由伯主持丧礼仪式。
《礼记·曲礼上》记载:“天子之葬日,太牢一牢。诸侯之葬曰:‘中牢’;大夫之葬曰:‘下牢’;士之葬者曰:‘小牢’。”可见周天子和诸侯都有自己的“中牢”和“下牢”,其中诸侯的“下牢”则是天子所设。此外《周礼·春官·司市》还记载了天子在冬十月行大葬之礼时会派遣司市前往各诸侯国进行巡视和监督。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的大夫也会参与到周天子的祭祀活动中来。
到了西汉时期,三公制度出现了新的变化。西汉初期为了保证国家政权稳定以及巩固统治秩序,采取了“黄老学说”。“黄老学说”是刘邦采纳张良、陈平等人的建议实行的一种统治思想。
经过黄老之学的发展和完善,西汉王朝逐渐确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统治思想体系。汉武帝即位以后,在继承汉高祖治国方略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推行儒家学说以后,三公的职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西汉时期,三公的地位和职权有所降低,主要体现在三公的礼仪上。如汉武帝曾命令公孙贺主持过孝武元皇后丧礼,公孙贺本人也主持过汉昭帝丧礼,但是公孙贺的官阶要比霍光低,而霍光是霍去病的侄子。
东汉时期,三公与东汉朝廷关系更为密切。在东汉时期,三公也参与到了政治生活中来。《后汉书·杨震传》记载:“汉室隆替,关西、河东、河内三郡胡扰乱,震以信义结诸郡太守共起兵于京师。”
二、唐前期三公助祭的相关礼制
对唐前期三公助祭的礼仪制度,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加以把握。首先,就文献记载而言,唐初承袭秦代的礼制,有皇帝亲祭、文武百官助祭、列祖列宗助祭、诸王大臣助祭、国公祭庙等礼仪制度,但并未有明确的助祭时间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唐前期三公助祭的礼仪制度虽不能完全归入秦代礼制范畴,但仍与秦代的三公助祭制度有一些关联。其次,就制度运行而言,唐代前期的三公助祭活动存在着由皇帝亲祭到文武百官助祭再到列祖列宗助祭的演变过程。
以列祖列宗助祭为例,从唐初至开元初年,列祖之服为玄色衣、白纻衣、绛纱袍、玄端白罗襦。在诸王及侍从官员的陪同下进行助祭活动,当以玄色衣为上,因为玄色所象征的“天”是帝王身份的象征。另外,文武百官之服为绛纱袍和白纻衣。绛纱袍、白纻衣分别代表了儒士与武职官员在祭祀仪式中所应遵循的礼仪规范。
《礼记·曲礼上》曰:“诸侯之服,上公则紫袍;公卿则青袍;大夫则紫袍;士则白袍;庶人则皂袍。”这也是唐前期三公助祭由皇帝亲祭到文武百官助祭再到列祖列宗助祭这一演变过程中,不同身份等级的士人与武职官员所应遵循的礼仪规范是一致的。
《礼记·曲礼上》曰:“天子之祭,日有三休,曰朝、曰献、曰奠。”
三、晚唐三公助祭的复兴及其原因
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在政治上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动,中央政局由盛转衰。而在地方,节度使的权力不断扩张,“唐之藩镇,以河中、河东、朔方为三大藩,东以淮南为藩屏,西以凤翔、陇右为屏障。
又以河中为腹心之地,河朔三镇东西千里,南北数千里。又有四镇、四镇、四镇”。各地节度使虽拥有军事上的优势,但由于中央缺乏对其的有效控制,所以中央政权仍然面临着极大的危机。
晚唐时期国家的政治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藩镇势力进一步扩大。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中央政府失去了对地方节度使的控制能力。
一些节度使纷纷以拥兵自重为目标,建立割据政权,形成藩镇割据局面。比如成德节度使李宝臣被儿子李存勖弑杀,其子李继岌等人也被迫投靠后梁;泾原节度使马燧在回纥支持下自立为帝;成德节度使朱温趁乱杀死朱全忠并自立为帝;沙陀李克用拥兵自重、称雄于北方;河北三镇中的卢龙节度使刘仁恭在凤翔拥兵自重;淮西节度使李希烈自恃兵强马壮,也自立为帝。这些割据政权都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唐朝中央的统治。
其次,地方势力的膨胀加剧了政局的动荡。安史之乱后,河北三镇纷纷以拥兵自重为目的建立割据政权。其中以成德节度使李宝臣、淄青节度使李怀光、凤翔节度使李怀光为最著名。其中成德节度使李宝臣曾经在唐肃宗时期参与平定安史之乱;而李怀光则是在唐德宗时期担任河中尹、河东节度使;淄青节度使李怀光则是在唐宪宗时期担任河东节度使。
四、礼仪秩序的构建
本文通过对三公助祭的考察,认为三公的助祭活动,不仅是对宗庙祭祀制度的补充,也是对唐代宗室礼仪秩序的重要建构。由于唐朝的宗室与前朝的宗室在制度上具有一致性,因此,在唐代宗室礼仪中,三公助祭往往被视为“准国制”而与唐王朝相统一。
唐王朝为宗室制度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唐廷也试图通过三公助祭来建立与唐代宗室礼仪相统一的秩序。而在这种“准国制”之间,有一个逐步过渡、相互转换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体现在三公地位、职掌、地位的变化上。具体来说,唐廷对三公权力进行了重新分配。在唐王朝中,三公主要有两个职掌:一是参与重大祭礼活动,如唐高祖李渊的登基典礼;二是参与一般祭祀活动。
而在唐王朝中,三公更多的是起到辅助作用,这一点在唐德宗时期尤为明显。德宗将三公中地位较高者(即太子太师、太傅和太保)归为“上公”之列,而将其他三公归为“下公”之列;此外还对三公中地位较低者(即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进行了重新安排,从而使他们在“上公”“下公”之间处于一个动态调整中。这种调整的最终结果是,在唐德宗时期,三公既没有像唐宪宗时期那样成为“上公”而享有与“下公”同等的地位与权力,也没有像唐敬宗时期那样因为唐敬宗年幼而成为“下公”而与“上公”享有同等权力与地位。
唐德宗之后,三公助祭制度逐步走向成熟。
作者观点:
三公助祭是唐代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唐初李义府、元载、张说助祭为开端,到中唐时期三公助祭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三公参与度大大提高,不再限于唐皇室成员,并逐渐将其与功臣、外戚、宗室等特殊身份的人进行区分;
二是唐代三公参与祭礼的次数不断增多,在继承前代传统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和发展;
三是皇帝与三公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皇帝对三公的态度发生了微妙变化,有时甚至与他们形影不离,尤其在唐德宗朝时期;
四是唐德宗对三公的态度变化与其身边发生的政治事件密切相关,如宦官专权、藩镇割据等。
参考文献:
①李延寿《北史》卷八十七《李密传》。
②《新唐书》卷一百一十四《百官志》。
③《新唐书·百官志三》。
④《唐会要·祭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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