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4年5月3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林森为扬州市邗江区数据局局长,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张 骥为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 命:
卜广勇为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公江艳为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在东为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 静为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德兰为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海燕为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香玲为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江 媛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 禹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公道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公道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毛晶晶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 萍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谢东玥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伟炜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田辉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决定免去:
余 标的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刘付喜的扬州市邗江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 去:
张 圆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 莉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新平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孙 青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职务;
汪 洋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山明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邗江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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