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的正式批复终于来了,自明日(5月31日)开始,珠海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正式被授权给澳门特区实施管辖。
2024年5月24日,一项重要的决定在国务院得到批复。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同意自2024年5月31日零时起,澳门特别行政区将对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的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并依照澳门特区的法律进行执行。
具体来说,这片被授权管辖的区域总面积为3700.178平方米,其中包括1439.130平方米的陆地和2261.048平方米的海域。国务院的批复中还详细附带了这片区域的坐标,确保了管辖范围的明确性。
为了应对这次管辖权的移交,澳门特区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特区政府制定了第10/2024号法律,即《订定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同时,澳门特区还发布了多项行政长官公告和批示,包括公布国务院的批复、宣布实施管辖的具体时间,以及划定相关区域的地籍图等。这些举措标志着澳门特区已经完成了本地的配套立法工作,为即将到来的管辖权移交做好了法律层面的准备。
这次管辖权的移交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在推动的澳门轻轨东线项目建设密切相关。据悉,该项目已经于今年8月开始施工,并计划在2028年前完成。然而,该项目的建设涉及一块属于珠海市行政区域的V形不规则地块,总面积为3700.178平方米。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此前向国务院提出了请求,并顺利在2023年得到了国务院的同意,并于同年12月25日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顺利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以租赁方式对该地块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实施管辖。
这块特定的陆地和海域位于澳门关闸广场与马场北大马路交界处的北侧,紧邻广东省珠海市拱北隧道南侧。其东侧是澳门关闸澳门边检大楼,而西侧则是广东省珠海市与澳门海域分界线的西侧。这一地理位置使得该地块对于澳门轻轨东线项目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此次陆地和海域管辖权的移交将对澳门轻轨东线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产生深远影响。它不仅有助于加强澳门与内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升澳门的交通地位和影响力,还将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一举措对推动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一旦项目建成,它将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澳门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灵桂在解释这一草案时曾表示,这是为了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发挥澳门轻轨东线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他强调,这一举措符合“一国两制”的方针,并且已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先例可循。因此,在此基础上起草了相关草案,以确保这一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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