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城区多宗地块出让,住宅、中小学用地及工业用地。
其中商住宅地块位于碧桂园盛世华府旁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JWGC2024005。
2、宗地位置:《廉江市罗州大道西段至廉江河区域CZ01单元、TSL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CZ01-01-04-A地块。
3、)宗地四至:东至CZ01-01-04-B地块,南至CZ01-01-05地块,西至北部湾大道,北至青塘路。
4、出让面积:7212.99平方米(10.82亩)。
5、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6、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7、宗地开发程度:“净地”。
(二)、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用地及土地使用权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7212.99平方米(10.82亩),土地使用权面积7212.99平方米(10.82亩)。
2、用地使用性质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占总建筑面积(计容)的比例不小于5%且不大于10%(另: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3、用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3.1,且容积率>1.0;
(2)建筑密度≤29%;
(3)绿地率≥35%。
(三)设计要求
1.建筑退线:退线按规划红线图所示。
2.配套设施要求: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民政厅文件粤建房〔2015〕122号的要求,红线内地块须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不少于101平方米建筑面积,该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为社区内开展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活动用房。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须符合粤建房〔2015〕122号文件的要求,并无偿移交政府。(本项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2)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本项纳入容积率计算)。
(3)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本项纳入容积率计算)。
(4)物管用房建筑面积按管理面积的2%配置,且不少于50平方米(本项纳入容积率计算)。
(5)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本项纳入容积率计算)。
(6)根据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本项目须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配套托育服务设施(本项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7)室内或室外全民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室内健身场地如向公众免费开放的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8)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满足每百户(标准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同时应满足《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湛江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要求(本项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3.停车泊位:(1.0个小汽车位+0.5个非机动车位)/100平方米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5个小汽车位+1个非机动车位)/100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
4.建筑竖向要求:±0.00以下不超过12米,±0.00以上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5.整合开发要求:若该地块与相邻同性质地块可整合建设,在整体开发强度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地上建筑控制线及地下室建筑控制线可延伸至与之整合地块的用地规划红线交界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综合平衡。若不能与相邻地块整合,则须按相关规范做好退缩,确保符合消防、日照等方面的要求。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湛江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等文件,本开发项目配建公租房的配建比例一般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总面积的5%,具体的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选择在本地块自行建设方式,也可以通过向政府交纳公租房异地移建款的方式进行指标置换(本项纳入容积率计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湛江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公共租赁住房交楼标准:
(1)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每套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按二房二厅、一厨一卫布局。
(2)内墙装饰:客厅、餐厅、卧室墙面抹水泥砂浆,面刮腻子喷涂料,厨房、卫生间墙面贴300毫米×600毫米瓷砖到顶,电梯厅墙面刮腻子喷涂料。
(3)顶棚装饰:客厅、餐厅、和卧室顶棚刮腻子喷涂料,厨房、卫生间顶棚刮腻子喷涂料。
(4)地面装饰:客厅、餐厅、卧室、走廊铺800毫米×800毫米抛光地板砖,墙脚贴脚线。厨房、卫生间、阳台铺防滑地板砖。
(5)门窗:入户大门为不锈钢门,房门为电解质钢板仿木门,厨房、阳台门为铝合金推拉门,卫生间门为铝合金平开门,外窗与小区其他商品房款式一样。
(6)厨房:厨房安装石材灶(柜)台(包括水龙头、不锈钢洗菜盆),预留抽油烟机管孔。
(7)卫生间配蹲厕,安装石材洗手盆台(包括水龙头、不锈钢洗手盆)、另安装水龙头及预留热水器用水接头。
(8)阳台配水龙头。
(9)电梯:与同楼盘电梯品牌一样。
(10)灯具:客厅、所有房安装灯饰照明;阳台、厨房、卫生间装吸顶灯。
(11)水电:水电从每层的水电井暗装到每户,每户安装独立水、电表,全屋电插座配备齐全,全部电线套管安装。
(12)煤气:煤气管道与小区一样配套安装到每户。
(13)暗装预埋电视、电信及对讲机安装管道到每户。
(14)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小区统一管理。
(15)公租房建设验收期限为三年,竞得者需在三年内建成并经有资质单位验收合格后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出让地块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竞价幅度
(一)、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起始价: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3900万元)。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整(¥1900万元)。
3、竞价幅度: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万元)。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08424BA0008|4420024BA0008|4429524BA0029。
中小学用地地块位于廉江市实验学校对面(即将新建初中部地块)
出让5宗地块公告
来源:湛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中心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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