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物娱记
编辑|人物娱记
近些年来直播行业的爆火,让很多普通人都有了追求梦想的权利。著名的网红歌手郭有才靠直播唱歌,圈了一大批粉丝。
大家都喜欢他随性而又张扬的歌唱形式,近日他翻唱的一首《诺言》,吸引了更多观众的注意,通过礼物打赏赚了一笔钱。
正当郭有才沉浸于这份成功的喜悦中时,他的麻烦找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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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首歌的原创作者是丁晓雯,在得知网红郭有才翻唱这首歌赚了一大笔钱时,丁晓雯坐不住了。
她觉得这首歌是自己的心血,并且也是在用心去为这首歌谱词,记载了她这一路走来的不容易,而郭有才没有经历创作的艰辛,却享受了这首歌所带来的价值。
《诺言》这首歌非常符合当代年轻人的认知,讲述了一个人的成长梦想。
如此青春如此热血的一首歌自然而然会受到大家的喜爱。郭有才在演唱的时候注入了更加新鲜的力量,使得这首歌再一次翻红。
很多网友认为郭有才翻唱的歌更加有味道,在郭有财直播演唱的时候,有很多大佬纷纷刷礼物表示支持。
正当郭有才沉浸于被大家喜欢和赚钱的喜悦时,因为一首歌而来的版权之争随即打响。
郭有才将这首歌以一种全新的模式展现给大家,虽然是给这首歌做了宣传,让更多的人去理解去喜欢,但是这首歌毕竟是丁晓雯的心血。
丁晓雯在为自己的歌能够重新爆火而感到开心的同时,也会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而感到担心。
歌曲的版权问题一直是非常敏感的,有些时候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丁晓雯认为郭有才的这种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她认为郭有才,在演唱的时候应该提前通知自己并且获得自己的同意,才可以在直播间演唱。
难道现在唱一首歌还要提前去通知原作者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丁晓雯给出的解释却是因为郭有才在直播演唱这首歌时打开了礼物打赏功能,并且可以从中获取利益。这属于一种商业行为,而不是公益行为。
如果被认定为商业往来的话,那自己是有权利通过维护版权而找郭有才索要报酬。她并不认为自己的这一要求是不合法的,只是想要维护歌曲版权。
在这个利益至上的年代,丁晓雯认为郭有才没有经历过自己作词作曲的苦就要享受这首歌所带来的利益之处,是绝对不可能的。
丁晓雯向媒体表示自己一定会按照规定去做,不会因为一些小利小惠就无理取闹。而是她认为这已经触犯到了自己的版权利益,所以才站出来维护自己。
网友们对此事也进行了一番讨论,大家的观点不一。有人认为丁晓雯做得没错,自己写的歌为什么要让别人拿过去赚钱呢?
版权是一个创作者最基本的东西,如果连版权问题都被轻视的话,那么往后谁还来兢兢业业地写歌创作呢,都去翻唱不就好了?
但还有一部分网友说,丁晓雯就是看别人赚钱她眼红,自己没捞到油水,所以就要站出来攻击郭有才。
并且还有人说有那么多直播间都在唱这首歌,为什么偏偏挑一个赚钱最多的人来拿出来说呢?
丁晓雯想要版权费那就给她,但是这首歌的推广费那谁能来承担呢?如果不是郭有才重新翻唱,那么这首歌可能热度还不会这么高,希望丁晓雯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网友们的评论褒贬不一,有支持郭有才的有支撑的丁晓雯的,但从种种来看,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歌曲的版权,以及延伸出来的直播行业如何处理这项争议。
退一万步来讲,确实是通过这首歌赚了钱。
其中的界限非常模糊,包括原创歌手的心血、包括翻唱歌手的演唱,以及直播平台的推广。
这些都需要以一个直白公开透明的要求去反馈到给大家,并且关于版权问题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需要完善。
不然这种事情还是会越发频出,将会有更多的人卷入这场版权风暴中。
有关版权问题法律的完善,不仅可以推动大家的创作积极性,还能从根本上杜绝一些想要窃取他人劳动成果的小人不劳而获的心理。
«——【·结语·】——»
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原创者和翻唱者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推广作品,这样一来,既可以曝光作品还可以有所收获,简直就是双赢。
个人利益色彩如果太严重的话,后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
如果当初郭有才和丁晓雯意识到这个问题,选择合作共赢,会不会就到不了这样尴尬的局面了?
信息来源:
作词人回应郭有才唱红《诺言》:“他果然很有才”,但商业收益也应分给创作人——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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