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江西法院报道,一名17岁的男孩在某直播平台上打赏主播超过30万元,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主播和平台实际控制人返还充值款8万元。
2022年6月,17岁的袁某盗用母亲的身份信息在某平台注册账号观看直播。此后,袁某陆续在该平台充值30余万元购买虚拟礼物打赏主播。
袁某家长认为,袁某在充值、转款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打赏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请求平台、主播返还充值款。
主播认为,袁某几近成年,其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具备成年人的行为表现,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平台认为,平台只是技术媒介,为玩家和主播提供平台服务,已尽到提示和审查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经两次开庭,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已无较大分歧,仅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存在异议,且均有调解意向。分宜县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联系主播和平台实际控制人,向其释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打赏案件的相关指导意见和相关司法案例的观点,结合各自获益情况,让其主动承担返还充值款的责任。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主播和平台实际控制人向袁某返还充值款8万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