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淄川法院召开专题审委会,对今年以来发改案件逐案评析。市中院民三庭庭长孙广学、审委办副主任荣明潇等一行四人参加会议,对评析工作进行指导。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传峰主持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汇报被发改案件自评情况,每名审委会委员对案件是否属于合格案件进行评议。中院在指导意见中指出,审委会专题评析发改案件是一项很好的提升案件质量的制度措施,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细致分析发改案件中一审事实调查不细、能动证据审查不够等关键内容,同时研究解决杜绝简单低级错误的有效工作措施,将其作为精细化审判管理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案件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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