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亚楠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发改规[2023]11号文件,新疆分时电价执行时,在每年5至8月期间设置深谷时段,将原低谷时段8小时中的14:00-16:00调整为深谷时段,深谷时段购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90%,其中工商业用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用,不纳入分时电价浮动范围。深谷时段的新增,整体上可降低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
按计划,自5月1日起,新疆电网工商业用户首次开始执行深谷电价政策,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同步在营销系统通过实时动态策略调整方式实现分时段电量计算。
此次深谷电价执行对象为新疆电网122万余户工商业用户,居民和农业用户不受影响。该政策旨在鼓励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降低中小企业用能成本,推动电力供需趋于平衡。深谷时段政策精准契合新疆电力系统负荷特性变化,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同时,充分释放分时电价信号指挥作用,推动新疆新能源和储能行业持续发展。(人民日报记者 李亚楠)
审签:韩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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