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作为青岛市唯一列入山东省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试点的区市,崂山区印发实施《崂山区省级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方案(2023-2025年)》,从健全低碳管理制度体系等8个方面对崂山区省级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
创建方案对省级近零碳城市中的健全低碳管理制度、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等32项创建指标任务进行现状分析和分工部署,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确定组织动员、创建申报、建设实施和验收3个阶段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监督、增强资金支撑、抓好宣传引导4项保障措施。
开展省级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有利于崂山区瞄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动制造业清洁生产改造,持续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结构,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下一步,崂山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服务和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到2025年,崂山区计划至少开发2个具有区域特色的碳普惠应用场景,力争培育绿色工厂、绿色设计示范企业5家以上,推动3家以上企业完成碳足迹认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重点工业企业数量占比≥5%,全力开展青岛市国家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建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保持全市前列水平,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践创新方面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本和典型案例,在青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窗口区建设中做好表率,在山东省探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践中走在前列。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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