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东城片区、河西片区
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了扩大城市“双品质”建设成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大队决定开展东城片区、河西片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东城片区:华康路南至环城南路,南同蒲铁路桥以东至108国道。
河西片区:规划三路南至迎宾大道南侧,东至滨河西路,西至高铁沿线。
二、整治重点:
(一)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礼让行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以及二轮摩托车非法改装、超速行驶、炸街扰民、飙车等违法行为。
(二)从严查处非机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越线等待、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违法载人、上立交桥行驶以及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从严查处行人:不按规定道路通行、闯红灯、乱穿马路、越线等待、翻越隔离栏、不服从交警指挥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不间断、不定时方式进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拒不接受或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或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三)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及驾驶员、公职人员、党员严重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抄送。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17日
来源:尧都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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